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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木工因為勞資糾紛,一怒之下把裝修好的新房砸了。近日,濱海新區大港檢察院對一起因勞資糾紛而引發的故意毀壞財物案進行了審查起訴。
謝女士在大港某小區購買了一套兩室兩廳的商品房。因為工作繁忙,她將房子的裝修工程打包給了某裝修公司的何某某。根據何某某與謝女士訂立的合同,由何某某出木料,由謝女士出其餘材料對房子進行裝修。木工活兒是裝修中重要的一部分,何某某又托人找來木工李某某負責木工活部分。雙方沒有訂立任何協議,僅口頭約定由何某某包料,李某某包工,裝修好木工活部分後由何某某一次性支付李某某2400元。
李某某帶著手下的幾個小兄弟風風火火地乾活,2013年12月18日按期將工程完工,並約來房主謝女士和何某某一起驗收、付款。謝女士認為門框質量不合格。何某某要李某某返工,如果不修的話就少給400元錢。二人為此爭執起來,李某某被激怒後拎著羊角錘就開始砸已裝修好的門框、壁櫃、衣櫃、門等物品,砸了大約十餘分鍾後纔住手。何某某見他情緒激動,不敢阻攔,趁他一頓亂砸之機打電話報警。李某某後被警察帶走。
經大港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李某某毀損的財產價值近7000元。李某某被捕後對自己的衝動行為後悔不迭,並由其親屬出面賠償了損失,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