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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細心市民發現,換取零錢收手續費的非法廣告,居然佔據了不少公交車的拉手廣告位。
昨天上午,市民田女士撥通了本報的熱線電話,表示近日在乘坐951、963、50路等公交車時,在拉手廣告槽裏,都發現過印着“換零錢一百元收取一元手續費”的廣告卡。“這不是明目張膽地宣傳違法行爲麼。”田女士希望有關部門能加強車廂的日常管理。
隨後,記者在渤海大樓公交站,隨機乘坐了一輛50路公交車,發現車廂前部的9個拉手卡槽,都塞着這張收費換零錢的小廣告,乍看之下與普通拉手廣告別無二致。而“一百元收取一元手續費”的一行小字,就印在卡片的右下角。
記者按照換零錢廣告卡上的電話撥打過去,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女士接聽了電話。聽聞記者要兌換一二百元的零錢,對方就表示不接受小金額的兌換。“最少也要一兩千元,我也是從別的地方訂零錢,換的錢數太少,都不值得我專門跑一趟。”對方說。記者藉機還把話題轉向拉手廣告,便問道:“你們的廣告是怎麼發到公交車拉手上的,效果不錯,收費貴不貴?”對方表示這得有關係才能做。記者以“也想投放廣告”爲由,幾次詢問能不能聯繫到關係人,對方卻以“現在管得嚴,不好聯繫對方”爲由拒絕。
隨後,記者電話聯繫了其中一路車隊。工作人員表示,車廂椅背、車頂、拉手的廣告,都是由廣告公司等專業部門負責統一安裝,司機和車站工作人員一般不會過問,更不會隨意拆改。律師表示,根據我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的規定,利用換取零錢產生利潤,屬於國家法律禁止的買賣流通貨幣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