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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您能看懂如下圖所示的這些交通標志嗎?市交管部門為市民做出相應提示。
圖1是設置在國泰橋上的限制高度標志,表示禁止裝載高度超過標志所示數值3.3米的車輛通行。限制高度標志屬交通禁令標志,設在最大容許高度受限制的地方,地道、涵洞、橋梁下等位置都會安裝該標志。車輛行駛時如撞損橋體等道路設施,需向設施產權單位進行賠償。
圖2是位於薊縣津圍公路上的交通標志,由左至右分別為限速標志、鳴喇叭標志和連續彎路標志。山區公路一般較為狹窄且蜿蜒崎嶇,為保證通過此處的車輛安全,限速標志限制機動車行駛速度應控制在每小時20公裡以下。鳴喇叭標志表示機動車行至該標志處必須鳴喇叭,設在公路的急彎、陡坡等視線不良路段的起點。連續彎路標志,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設在計算行車速度小於每小時60公裡,連續有3個或3個以上連續彎路起點之前,一定要注意減速慢行並提前鳴喇叭警示對向或前後車輛謹慎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