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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公有住房租金標準調整要考慮弱勢羣體的實際接受能力;調整標準要與降低管理人員的人力成本相結合;調整後,租金要做到專款專用,並定期向社會公示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依據《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有關規定,7月17日下午,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召開了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標準調整聽證會。與會人員充分表達自己對於租金調整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展改革委提出的聽證方案是:本市公有住房每平方米平均月租金標準由1.80元調整到2.34元,提價幅度30%,其中,以三級地段、磚混二等爲代表品的成套獨用住房每平方米平均月租金標準由1.85元調整到2.41元,提高0.56元,提價幅度30%;三級地段、磚混二等的成套夥用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每平方米平均月租金由1.65元調整到2.15元,提高0.50元,提價幅度30%。對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社會優撫救濟對象、離休幹部及已故離休幹部配偶承租的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此次不做調整。
聽證會參加人就聽證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了充分論證。聽證會參加人同意適當提高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標準,認爲現行公有住房租金標準較低,修繕和養護資金缺口較大,適當提高租金標準有利於補償公有住房修繕和養護成本,保障住房安全,促進公有住房正常使用和居民住房條件的改善,也有利於理順租售比價關係,促進住房商品化和社會化。
聽證會參加人也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一是應加強資金的監管,建立租金使用公示制度,確保調價資金用於房屋修繕和養護,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二是房屋管理部門應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暢通服務渠道,增加服務舉措,提升服務水平,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爭取社會理解。三是房屋管理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強化成本約束,完善公有住房租金徵收和管理制度,提高公有住房租金的徵收和管理水平。四是要進一步增加財政投入,加大老舊樓區的提升改造力度,提高維修和養護水平。五是要更加關注低收入家庭生活,努力減輕價格上漲對困難家庭的影響。
市發展改革委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參加人提出的意見,進一步完善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標準調整方案,最終的結果將向社會公佈。(記者吳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