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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年過七旬的夫婦,因家庭瑣事被兒媳、孫女合伙辱罵毆打致住院治療。一氣之下,老夫婦將兒媳與孫女告上法院,要求二人賠償醫療費等共計8000元。近日,房山法院審結此案。
老夫婦訴稱,張某是自己的兒媳,王某是自己的孫女。兒媳與孫女因家庭瑣事與他倆發生爭吵,衝突不斷昇級,竟然發展成辱罵甚至毆打。因兒媳、孫女不同意賠償醫療費用等經濟損失,夫婦倆將二人訴至法院。
老人的兒媳張某辯稱,她和女兒從未毆打過兩位老人,老人所述並非事實,故不同意賠償。
法院查明,老夫婦與二被告因瑣事發生口角並相互拉扯。事後,老夫婦到醫院就醫,支付了醫療費1500元。法院判決認為,原被告雙方發生口角時均不能克制,並相互拉扯,所以老人的就醫費用應由原、被告雙方共同承擔。故判決張某、王某賠償老王夫婦經濟損失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