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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犯罪分子在機動車路口等候紅綠燈之際,敲擊駕駛員側車窗玻璃,藉機搶奪副駕駛座位上的挎包。日前,河西區檢察院對這起搶奪案件提起公訴,法院以搶奪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2014年3月,被告人趙某與劉某經預謀,在河西區黑牛城道新世紀裝飾城門前伺機作案。發現一輛黑色轎車在此等候紅綠燈,趙某遂上前敲擊駕駛員側車窗玻璃,借詢問駕駛員李某附近路怎麼走,吸引李某注意力。而劉某趁機將李某放於副駕駛的挎包搶走。趙某二人逃離現場後,將贓物變賣,將贓款揮霍。此後,兩人以相同手段又作案兩起,共搶走現金、平板電腦、手機等共計價值一萬餘元。據辦案人員介紹,受害人多爲女性。2014年5月,趙某和劉某被抓獲歸案。法院經開庭審理,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劉某被另案處理。檢察官提醒市民:行車過程中要有防範意識,勿將貴重物品放置在易竊取的位置,以免給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機,造成個人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