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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娜(化名)和有婦之夫袁某保持地下情7年並育有一子,由於對方拒絕離婚,心灰意冷的她帶著煤氣罐開車衝撞路燈杆想制造爆炸自殺,但煤氣罐最後未引爆。日前,朝陽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處何娜有期徒刑3年。
去年10月10日晚上11點,朝陽警方接到報警,一名女子稱與愛人失去聯系,要求民警將其愛人帶來,否則就引爆車裡的煤氣罐。民警很快在崔各莊鄉善各莊944路公交車站附近找到該女子。
據民警回憶,何娜開著一輛紅色奔馳E200小轎車停在路邊,她讓民警給她的情人袁某打電話,若12點見不到人就引爆煤氣罐。民警見何娜身邊有一個小煤氣罐和打火機,就勸她冷靜,但當民警打電話請求警力支援時,何娜突然駕車撞向前邊的路燈杆。奔馳車頭被撞毀,何娜陷入昏迷。民警立即打開車門將何娜拽出。經現場勘查,車內的煤氣罐處於開啟狀態,煤氣罐旁還有一瓶伏特加。經檢測何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275mg/100ml。
何娜供述稱,她於7年前認識有婦之夫袁某,兩人保持地下情的關系,並育有一個6歲的兒子。七年來,袁某一次一次向她許諾離婚,但一直沒有兌現。從2013年10月1日開始,袁某對她開始冷淡,她有了想死的想法,覺得自己上當受騙了。去年10月10日早上送孩子上學後,她到汽車內打開車內的煤氣罐躺在後座上想自殺,躺了一會兒後覺得還是有話要問袁某,就關上了煤氣,用公用電話撥打『110』。
因怕在小區內引爆會傷及很多人,何娜開車出去想找一個靜一點的地方。在一個鐵路橋旁,她向路人借電話再次撥打『110』,要求民警幫她找到袁某,若12點袁某沒來就引爆煤氣罐。在車內等待時,她喝起了事先買好的伏特加。半小時左右後民警找到她,在民警打電話時她看車內的表已到12點,就擰開了煤氣罐開關。放了約5分鍾煤氣,當她感覺喘不上氣時就駕著車快速向前開去,照著路邊的路燈杆撞了上去。
法院經審理認為,何娜的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何娜不服判決已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