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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受害人佟某本以為通過『朋友』介紹能接下一個賺大錢的工程,沒想到工程沒接到,自己還賠上了18000元現金和一部轎車。
據介紹,佟某是個包工頭,通過這些年的辛苦努力賺了不少錢。2013年初,佟某在微信上認識了自稱是市內某區首富司機的犯罪嫌疑人劉某,二人聊得挺投緣,並時常見面喝酒聊天。2013年底的一次聊天中,劉某告知佟某市內某區正在新建的一所學校內有個鋼結構工程的活,他的老板是這所新學校的總包,劉某許諾可以讓佟某接這個工程活,並在簽完工程合同後,就可預先支付30%-40%的預付款。佟某感覺這是個肥活兒,便讓劉某費心去運作此事。為了能承接到此工程,佟某時常陪劉某娛樂、消費,對於劉某的借錢、借車行為也欣然答應。劉某用此種方法先後騙走佟某現金18000元、賽拉圖轎車一輛及苹果5S型手機一部。
幾個月過去了,佟某遲遲拿不到工程合同,便多次給劉某打電話,但一直未打通,這纔意識到自己上當了。檢察官告訴記者,以介紹工程為由詐騙的案件近年來有增多的趨勢,有時會讓人防不勝防,在此給從事工程建設的人提出幾點建議:一、得到某個工程信息,先不要急著找對方去談,而是從側面去查詢相關信息;二、工程合同條件中如有預付款、工程費率不下浮等與市場不大相符的優越條件,則虛假的可能性就大,必須要去查證;三、中間人在合同背後索要錢財的,在未經簽訂相關合同手續前,或未得到業主付款前,不可輕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