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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包工頭佟某通過微信結識了犯罪嫌疑人劉某,成為『好友』後劉某說要給其介紹一個工程。佟某本以為通過劉某的打點,工程唾手可得,沒想到經商多年的這個『老江湖』,卻被『好朋友』劉某騙財又騙車。近日,寶坻區人民檢察院將劉某批准逮捕。
2013年初,佟某在微信上認識了劉某,劉某自稱是市內某區首富的司機。二人聊得挺投緣,時常見面喝酒聊天。2013年年底的一次聊天中,劉某告知佟某市內某區正在新建的一所學校內有個鋼結構工程活兒,劉某的老板是這所學校的總包,劉某許諾可以讓佟某接這個活兒,且在簽完工程合同後,就可預先支付30%到40%的工程款。佟某感覺這是個好機會,便讓劉某費心去運作此事。之後二人一直在網上聊這個工程的進程。佟某為了能承接到此工程,時常陪劉某娛樂、消費,對於劉某的借錢、借車行為也欣然答應。劉某用此種方法先後騙走佟某現金18000元、賽拉圖轎車一輛及苹果5S手機一部。幾個月過去了,佟某遲遲拿不到工程合同,多次給劉某打電話,但始終未能打通,這時纔知道自己上了當。近日,寶坻區檢察院已將詐騙錢財的劉某批准逮捕。
檢察官提醒:以介紹工程為由詐騙的案件近年來有增多的趨勢,讓人防不勝防。從事工程行業應注意幾點,得到某個工程信息,先不要急著找對方去談,而是從側面去查詢相關信息;工程合同條件越是優越的,虛假的可能性就越大,必須要去查證;中間人在合同背後索要錢財的,在簽相關合同手續前或未得到業主付款前,不可輕易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