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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爲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羣體和退役士兵創業就業,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經市政府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市稅務部門對重點羣體和退役士兵創業就業人員予以每戶每年扣減稅款9600元優惠,扣減稅款額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最高標準。
據介紹,本市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着《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稅收扣減定額標準爲每人每年6000元;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且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的,稅收扣減定額標準爲每人每年5200元。
市財政局有關人士稱,此項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減輕重點羣體和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的稅收負擔,有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爲改善創業就業環境、做好退役士兵優撫安置工作創造了條件。 (記者霍豔華 通訊員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