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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兩次入獄,刑滿釋放後再度聚眾斗毆,結果潛逃兩年依然難逃法網,被從重處罰。
被告人張某,男,25歲,無業,曾因犯搶劫罪和聚眾斗毆罪而兩次入獄,2010年11月30日刑滿釋放。2012年1月的一天,趙某懷疑被害人王某、劉某盜竊自己汽車內的低音炮音箱,遂糾集張某及其他6人對王某、劉某進行毆打,致使王某受傷倒地。經鑒定,王某頭面部和左頸部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王某報警後,張某潛逃。趙某及其他6人均已被判刑。今年3月1日,公安機關在張某住處將其抓獲歸案。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張某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以聚眾斗毆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本案中,張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其自以為時隔兩年犯罪事實不會再被追究,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其受到了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