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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治堵擬出『狠』招:對停放在路外經營性停車場的小汽車征收『停車調節費』。按照方案,一輛私家車除了停車費,每小時還要多交10元或12元。從去年紛擾欲出的擁堵費,再到明碼實價的停車調節費,面對『堵城』困境,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總有遏制不住的『收費衝動』。收費就能治堵嗎?
擬定方案 越堵收費越高
目前,深圳早晚高峰期的車流平均時速約22公裡,為達到深圳城市交通白皮書提出的時速25公裡以上目標,深圳擬對停放在路外經營性停車場的小汽車征收『停車調節費』。
『停車調節費為深圳首創,目的是通過經濟杠杆增加市民用車成本,調控小汽車使用,從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提昇城市運行效率。』深圳城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中心副總工程師呂國林說。
根據深圳市交委的方案,停車調節費的收費標准與交通擁堵狀況掛鉤,遵循『分區、分日、分時差別化』原則,即片區越擁堵收費越高;工作日比非工作日高;白天比晚上高。
收費方案共兩套,方案一按時段征收,方案二按區征收。以工作日中心城區非住宅類停車場為例,前者征收時段為7點半到21點,每小時12元,共計162元,加上每天最高60元的停車費,最高共計222元;後者則不分白天黑夜,每小時10元,24小時停車將收240元,加上停車費共計300元。
記者調查發現,受方案影響較大的主要是上班開車一族和業務員。『這麼收有道理嗎?』這是不少上班族聽聞消息時的第一反應。在福田區新聞大廈上班的劉女士算了一筆賬:如果她早上8點半上班,下午5點半下班,需支付9個小時108元停車調節費,以每月20個工作日計,需多支出2000多元,一年養車成本新增3萬元。
此外,由於征費對象為路外經營性停車場,深圳約1/10的非經營性停車場則免征。記者觀察發現,這意味著像深圳市委機關大院等非經營性的政府內部停車場成了『法外之地』。
『只要開車上班就都佔用了道路資源,對普通市民征費,對政府工作人員也不能例外。』一些市民認為,『內外有別』影響政府決策的公信力。
官方說法 借鑒國際經驗
征收『路外停車調節費』是深圳市交委治堵『八大策略』『十大行動』內容之一。呂國林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調研方案綜合借鑒了新加坡、東京、首爾等國際大都市的經驗,『可以說,提高小車停車費的成本,是大城市治堵的通用做法』。
那麼,國際經驗是否適合國情、市情?有關專家指出,雖然國內外城市汽車保有率都不低,但使用效率差別很大:國內汽車行駛裡程多、行駛速度低,交通精細化管理和城市軌道建設的潛力並未挖盡;國外則是在公共設施配套相當完善、近乎無招可用之後,纔為治堵收費。
事實上,深圳公共交通運行效率亟待提高。僅以間隔時間為例,來自深圳地鐵官網數據顯示,在早晚高峰時段,深圳主乾線1號線的發車間隔為3分鍾,而其他的線路高峰發車間隔則為6到7分鍾。公交車間隔時間更長,如237路公交車晚高峰發車間隔40分鍾。
居住在深圳龍崗布吉街道的白領羅曉華說,從家到辦公室大概35公裡,高峰時間搭乘公共交通,加上換乘,單程都耗費兩個多小時,為了節省時間成本,咬牙買了一輛轎車代步。
實際上,縱觀國際大城市治堵的根本手段,均為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無論是限號、限牌,還是漲停車費、收擁堵費,都不過是調節出行結構,但不能抑制出行總需求。同濟大學交通工程系主任楊曉光認為,當前,解決擁堵最緊迫的任務是進一步做好道路規劃、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基礎性工作,『而不是老想著在收費上學國外城市』。
公眾質疑
是否政府創收
城市發展面臨『堵患』,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近年來相繼醞釀征收擁堵費,但均遭到輿論強烈反對而擱淺。此次深圳擬征收的『停車調節費』,從經費用途、治堵目標看,與『擁堵費』並無實質區別;從技術環節看,委托物管代為征收,可以說比擁堵費的設計更進一步。
對此,深圳市交委方面表示,停車調節費是深圳市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履行交通需求管理職能,其性質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
對此,公眾質疑:這是不是重復收費?是不是政府創收?
『收費非常簡單,但關系數百萬車主利益,影響范圍較大。』同濟大學教授蔡建國說,如果管理部門總是用收費來解決問題,不僅加重群眾負擔,更是一種缺乏智慧和能力的『懶政行為』。
收費方案共兩套
(以工作日中心城區非住宅類停車場為例)
方案一:按時段征收:7點半到21點,每小時12元,共計162元,加上每天最高60元的停車費,最高共計222元。
方案二:按區征收。不分白天黑夜,每小時10元,24小時停車將收240元,加上停車費共計300元。
算賬
在福田區新聞大廈上班的劉女士算了一筆賬:如果她早上8點半上班,下午5點半下班,需支付9個小時108元停車調節費,以每月20個工作日計,需多支出2000多元,一年養車成本新增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