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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鄉男子張某在撿到他人掉落的信用卡後,心生貪念,在經過幾次刷卡試驗,得知該卡並未設置密碼,後陸續趕到商場、KTV,連續透支金額一萬餘元。近日,新鄉市衛濱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兩萬元。
據衛濱區法院案情資料,2014年2月22日晚19時許,張某欲乘坐公交車趕回出租屋,就當其在站牌處候車時,撿到了一張掉落的銀行信用卡。心存貪念的張某並沒有設法聯繫失主或交付給銀行處理。
次日一早,張某便匆匆來到了當地一家大型商場,抱着試試看的態度,買了幾件小東西后到收銀處刷卡。未曾料到,該卡竟然沒設密碼,輕鬆的便完成了交易。
突如其來的驚喜,讓張某嚐到了甜頭。隨後,張某連續在該商場和KTV刷卡消費。直到透支金額達到費12000餘元後,自知做了虧心事的張某決定離開新鄉,到別處找工作暫避風頭。兩個月後,新鄭市公安局將張某抓獲並移交給了新鄉市公安局勝利分局。
24日新鄉市衛濱區法院審結此案。法院認爲,被告人張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詐騙,且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兩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