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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河西區檢察院對“一起以共同撿錢爲由,搶走老太太金戒指”的案件提起公訴。被告人周某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周某與吳某(另案處理)在天津結識。兩人經預謀,決定以撿錢的方式騙取老年人財物。在河西區聯合裏小區,吳某將一沓錢扔在地上,周某看見途經此處的鄭老太,就以同時撿錢與其分錢爲由,將鄭老太騙至偏僻處。在周某與鄭老太準備分錢時,吳某再次出現,佯裝索要丟失錢財。周某趁機強行將鄭老太的金戒指擼下搶走。鄭老太拽住周某,吳某情急之下將老太推倒在地,然後與周某逃逸。法院認爲,被告人周某夥同他人在實施搶奪行爲過程中,爲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其行爲構成搶劫罪,故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