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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8月7日,天津市濱海新區18個街鎮綜合執法大隊正式掛牌成立,這18支隊伍將集中行使13大類近300項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實現了街鎮綜合執法“一支隊伍管全部”。這是繼行政許可“一份清單管邊界”、“一顆印章管審批”,組建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實現“一個部門管市場”之後,天津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又一項創新舉措。
街鎮小事多 一支隊伍管全部
這項新舉措實施後,綜合執法變爲行政執法,權利完全下放到街鎮。天津市濱海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楊煥香告訴記者,行政執法是政府履行職能的重要內容,然而由於體制機制等原因,現階段行政執法特別是基層執法還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問題。如權力邊界不清,導致多頭執法、重複執法,給企業、羣衆增加負擔,還引發了部門之間相互推諉扯皮,不作爲或慢作爲,形成管理真空和執法空白。執法部門各自爲戰,缺少協調配合,難以形成合力。受編制、經費等制約,基層執法力量不足、分佈不合理,無法滿足監管實際需要等問題。然而街鄉鎮作爲區級政府派出機關和基層政府,承擔着大量屬地管理職責,但沒有相應的行政處罰權,使得街鎮政府無法發揮應有職能,難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正是從破解這些問題入手,天津市積極探索,於2008年就開始在東麗區華明示範鎮組建綜合執法隊伍,實行“一頂大蓋帽管全部”,成爲示範小城鎮建設的一項重要改革成果。從去年下年半開始,又在全市各區縣選擇15個街鎮開展了行政執法授權試點,試行“一支隊伍管全部”的基層綜合執法模式,向街鎮授予相應的執法權,並在街鎮組建一支綜合性強、反應迅速、高效快捷的執法隊伍。經過試行,街鎮綜合執法半徑短、反應快、效率高的特點逐步體現,有效解決了執法難題。此次濱海新區組建18個街鎮綜合執法大隊,是天津市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堅持先行先試,在濱海新區率先取得突破。目前,天津市其他區縣也在積極開展準備工作,推行“一支隊伍管全部”。
充分授權街鎮 執法“短平快”
據瞭解,爲確保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天津市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天津市街道綜合執法暫行辦法》,對街道(鄉、鎮)綜合執法進行了規範,明確了執法主體和權限範圍、執法程序、執法機制、監督機制等,並修訂了《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和《天津市行政執法違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爲推進街鎮綜合執法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據。按照《暫行辦法》規定,濱海新區“一支隊伍管全部”的基本思路是,授權街道辦事處和鎮政府爲獨立的執法主體,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主要涉及城市管理、水務管理、衛生行政管理、勞動保障、環境保護、殯葬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消防安全管理、商務管理、文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
濱海新區塘沽街辦事處主任陳長順一邊指着牆上的管理系統一邊告訴記者,現在結合了天津實際情況,推出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新探索,破解了長期困擾基層執法的難題,按照“每個街鎮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的要求,濱海新區在18個街鎮建立了綜合執法大隊,由綜合執法大隊以街鎮名義行使行政處罰權。在隊伍配備上,把原先分散在各行政部門近1000名執法人員和輔助執法人員全部劃轉到街鎮綜合執法大隊,並按照街鎮常住人員萬分之三至萬分之五的比例,逐步加強基層執法力量,全方位完善資金、裝備等保障,確保街鎮綜合執法有效開展。濱海新區還建立了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對執法主體執法辦案進行全程監督。同時將街鎮行政執法依據、職權範圍、執法程序、執法人員情況及執法檢查等情況,通過平臺向社會公示,開通投訴舉報渠道,接受全社會監督,促進行政執法行爲更加規範高效。
破解執法難題 實現四個轉變
華雲社區居委會主任張訓徵談到現在的轉變時表示,以前如果要是發現小區內有違章建築,要上報到原來的執法大隊,程序很多,且街鎮基層人員都沒有執法權。由於基層執法涉及面廣、難度大,往往出現管理真空和部門相互扯皮問題。現在明確了街鎮執法主體地位以及執法權限和範圍,做到了既有權、可用權、又擔責,主體明確、權責統一,解決了“主體不清、權責不明”問題,將與羣衆生活息息相關且相對簡便易行的執法權授予街鎮,由街鎮綜合執法大隊統一行使,有效解決了基層“職權交叉、多頭執法”問題,防止了管理“真空”和執法“空白”。
同時,通過建立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相關部門可以對行政執法主體執法辦案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督促各行政執法主體認真履行法定職責,使執法監管方式變被動型爲主動型、變粗放型爲精細型、變突擊型爲長效型、變傳統經驗型爲現代科技型,促進了行政執法更加規範,提升了執法效能。以前基層執法力量不足、“有頭無腳”問題普遍存在,現在通過整合優化街鎮綜合執法力量,建立司法保障、執法人員保障、資金保障、裝備保障等機制,全面強化了執法隊伍建設,有效解決了“執行不力、保障不足”問題,真正做到了“一支隊伍管全部”。(記者趙首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