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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購買了10萬餘份偽造的發票藏於住處,後被警方查獲。近日,西青區法院經審理,認定該男子的行為已構成持有偽造的發票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2010年至2011年期間,黑龍江省無業男子趙某購買了大量偽造的發票,並藏匿於其在本市西青區的暫住處。2011年5月5日,公安機關對上述地點進行搜查時查獲趙某藏匿的發票10萬餘份。經稅務部門鑒定,上述查獲的發票均系偽造發票。後趙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趙某持有偽造的發票且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持有偽造的發票罪。鑒於被告人被抓獲後能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