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董璞在任原青海省經委副主任、海東市委常委、海東工業園區黨工委常務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賄賂332.5萬元、禮金20萬元,其行為嚴重違紀,並涉嫌違法犯罪。經省紀委、監察廳研究並報省委、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董璞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