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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徐某與王某二人駕駛車輛在天津港區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裁定,王某負全部責任。在商討賠償相關事宜的過程中,雙方始終未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徐某覺得既然王某負全責,就應當對其進行賠償,而王某則認爲徐某的要求太高,二人因此吵了幾句,王某就要離開。徐某見對方要走,而且也不賠償他的損失,內心十分生氣,於是先一步出門開上了自己的車,直接掛上倒檔向停在自己後方的王某的車撞了上去,造成王某車輛的前保險槓、機蓋、大燈等多處損毀,損失價值5000餘元。民警立即將徐某控制,並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事後,徐某對自己的行爲懊悔不已。本來是有理的一方,因爲一時衝動泄憤變沒理,真是得不償失。在此,警方也提示大家,遇事要冷靜,遇到問題也要主動尋求法律渠道來解決,一時衝動只會增加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