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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火車站等車時,一旅客的母親不慎摔倒,因懷疑旁邊一男子嘲笑母親,該旅客與其發生爭執,廝打中,該旅客面部被打致骨折。今天上午,本市鐵路運輸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當庭宣判,傷人男子因犯有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1月31日23時40分,河北省男青年呂某在滄州火車站二站臺地道口附近,與旅客吳某因瑣事發生口角,其間,呂某用右拳擊打吳某臉部數拳,致使吳某左側上頜骨額突骨折及左側鼻骨骨折內向錯位。事發後,經鑒定,吳某所受損傷為輕傷二級。同年12月26日,呂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今天9:00,庭審開始。檢察機關提出,被告人呂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當庭出示的被害人陳述等證據顯示,被害人吳某的母親在站臺跌倒後,呂某站在旁邊嘲笑,吳某當時很氣憤,當時出拳打了呂某,雙方隨即廝打起來。對此,被告人呂某當庭提出異議。他辯稱,當時並未嘲笑吳某的母親,而是上前去扶她,吳某當時喝了酒,無故打他,所以他纔還手。上午10:15,法院當庭宣判,考慮到呂某有自首情節,且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遂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呂某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