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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紅橋區康源公寓的居民馬女士向本報反映,入住一年多以來,小區居民想成立業委會,卻一直遇到重重困難,“業委會成立不了,業主們遇到問題,想維權都難。”
居民需要業委會
康源公寓自去年8月開始辦理入住。馬女士等人入住後發現小區建設上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改進。她向記者出示了一份《關於康源公寓業主對本小區硬件設施存在問題的訴求》,是由她和多位業主擬就。內容主要包括小區圍牆質量問題、照明不足、電梯故障率高、車庫產權、小區內公建房層的套數和具體房號等12個問題。居民拿着這份訴求找開發商談,結果卻碰了釘子。“由於問題是有關公共區域,開發商表示不和個人談,得業主委員會和他們談。”馬女士告訴記者。
想對物業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時,居民們也覺得個人談會處於弱勢地位,應該選出業主委員會,名正言順。另一位居民安女士說:“其實物業管理也有一些問題,比如靠近白酒廠大道一側的小區出入口沒有安排保安崗,只是巡查,那邊的門很矮,很容易就能翻過來;物業費(含機電運行費)從2樓到頂樓的價格是一樣的,最基本的一條是2樓不用二次供水,機電運動費怎麼可能和需要二次供水的高樓層一樣呢?我們覺得不合理,但是需要業主委員會和物業交涉。”
兩難題困住業主
爲了更好地解決小區存在的問題,馬女士等熱心業主找到小區所屬的咸陽北路街道辦事處,表達了要成立康源公寓業主委員會的願望。她拿出一份以“康源公寓小區部分業主”名義寫給咸陽北路街道辦事處的信,表示小區已經符合《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條件,希望請咸陽北路街道辦事處“對於康源公寓小區召開首次業主大會及選舉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予以指導及會同籌備組織”。信的落款是“2014年5月19日”。爲什麼到了8月中旬,連籌委會都沒建立呢?
“按規定,籌委會裏需要有居委會的代表。第一個難題就卡在這兒了。自從住進這個小區,辦社保、黨員活動等,都是由紅旗居委會負責,請他們派代表參加籌委會,卻說我們小區不屬於紅旗居委會,其他工作只是臨時代管。”馬女士說。幾位業主找到咸陽北路街道辦事處,後者證明康源公寓確實沒有正式劃歸到紅旗居委會。“說是沒有交接,應該由建委出面交接給街裏。可是我們找了紅橋區建委、區物業辦等部門,最後都是讓我們找街裏。大家都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業主關先生很無奈。
“另一個難題是街裏認爲小區沒公建用房,不符合成立業委會的規定。”馬女士說,“我們問過開發商的,他們說小區有六套公建房。”但是記者14日就此事向康源公寓開發商駐該小區的人員求證時,對方表示需要向公司請示,然後將相關材料發給記者,但是十天過去了,沒有下文。
誰有權代表業主
在安女士等人的不懈努力下,事情終於有了轉機。14日,記者來到紅旗居委會,對方表示咸陽北路街道辦事處已經讓紅旗居委會介入康源公寓業委會籌備一事,將進行入戶調查。“看業主和戶口本上的人是不是一致。得房產證上的房主和戶口本上的人一致才行。”居委會工作人員說。
這個要求讓安女士等人犯了難。“我們這些老人雖然住在這裏,但是因爲貸款等原因,房產證上的房主都是孩子,他們不在這裏住,戶口也不在這兒。”
負責指導轄區內業委會籌備工作的咸陽北路街道辦事處城管科表示:“入戶調查主要目的不是覈查房主是否在戶口本上,而是物業稱小區入住率不到50%,沒有達到成立業委會的標準,而居民給我們提供的情況是超過了90%,雙方不一致,我們是調查真正的入住率有多少。只要辦理了入住,無論是否業主在此居住,都不影響入住率的計算。”但他同時強調,只有房主纔是業主,纔有權利加入業委會。
《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業主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行使業主權利。”安女士等人如果獲得業主的委託書,是否可以行使業主權利呢?“不能,除非委託書是經過公證的,就算是經過公證的,也不能進入業主委員會。”咸陽北路街道辦事處城管科的工作人員說。
擊水律師事務所的孟律師並不同意這種說法。“委託書可以不用公證,至於被委託人能否進入業主委員會,要看業主大會制定的章程對此有何規定。”
據悉,上週紅旗居委會已經開始入戶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