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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近日公布的《關於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乾意見》指出,明確切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強化全社會依法休假理念,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據《京華時報》)
帶薪休假在我國早已是法定制度,但長期以來,『有假難休』的狀況並沒有得到根本改變。這次,國務院的《意見》明確提出『強化全社會依法休假理念』,無疑是一大亮點,也讓『有假難休』的問題看到了真正破解的曙光。
完備的法律是『強化全社會依法休假理念』的根本保證。因此,要『切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要進一步完善我國帶薪休假的相關立法,堵住立法上的漏洞。比如,應將強制帶薪休假寫入《勞動合同法》,並明確羅列帶薪休假權利保護的具體內容和救濟手段;應該刪除《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5條『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規定,將不能乾涉職工帶薪休假作為企業的法定義務。
『切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還要加大嚴厲打擊相關單位的違法行為。比如,加大執法機關的監督與懲罰力度,特別是處罰額度的下線,一定要大於企業逃避休假的所得利益與政府監督耗費的成本之和,這樣企業纔會主動選擇實施帶薪休假。同時,要發動群眾監督,設立舉報獎項,獎項可來源於被懲罰企業的罰款。只有這樣,職工帶薪休假的權利纔能得到根本保障,『有假難休』老大難纔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