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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形形色色的新房促銷中,有一些開發商宣稱『買房贈面積』,這到底是真優惠還是本就不應該計入房屋的建築面積之中呢?從今日起,本市房屋銷售、權屬登記、租賃等房屋的面積測算將按照新修訂的《天津市房屋面積測算技術規范》正式執行。您可要弄清:房屋有些部分本身就沒有被該規范計入建築面積,有些面積可不是開發商贈送給您的『福利』。
新版《天津市房屋面積測算技術規范》中明確了不計算建築面積的具體標准。其中包括:房屋層高不足2.20米的部位;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牆、飄窗、垛、勒腳、臺階、懸挑式雨篷、壁爐等。外牆以外類似飄窗的建築部位,當窗臺面與室內地面的高差大於或者等於0.30米,自外牆牆體外邊線至飄窗外邊線距離小於或者等於0.60米,窗臺面至飄窗頂板底高度小於2.20米時,不計算建築面積。此外,騎樓、過街樓的底層,臨街樓房挑廊下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不論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圍護結構,均不計算建築面積。
業內人士指出,一些開發商所謂的『贈送面積』,往往會讓許多購房者不明就裡地感到『優惠幅度很大』。而新修訂的技術規范給出了成套房屋建築面積更細致的定義和計算規范,有助於各方了解其中內情。房地產開發商和項目設計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規定,否則會影響到房屋預售及房屋產權登記時的建築面積測算及《驗收合格證》和《建設規劃許可證》的頒發。開發商今後也必須集中更多精力提昇項目品質,而不是在銷售上玩文字『花活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