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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故意傷害案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張某、王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張某和王某均已58歲,雙方系鄰居關係。2012年9月的一天晚上9點左右,在本市河東區某小區車棚,被告人張某懷疑鄰居被告人王某偷其飼養的雞,其子張某某從被告人王某家中將其叫到車棚與王某聊聊,期間,雙方發生爭執和廝打。張某致王某鼻部輕傷二級,王某致張某鼻部輕傷二級。案發後,王某妻子打110報警,民警在現場將張某、王某抓獲歸案。本案附帶民事部分雙方已和解解決,兩名被告人互相表示諒解對方。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分別判決張某、王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檢察官提示廣大市民,遠親不如近鄰,鄰里關係在生活中十分重要,鄰里之間應當相互包容,切勿因爲猜忌引發不必要的糾紛,遇事要冷靜處理,不要因爲一時的衝動而做下讓自己後悔莫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