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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日前發佈《哈爾濱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在當地媒體對此的解讀中有一條“賺錢不給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迅速成爲網絡熱議話題。27日,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婦聯主席楊傑表示,該解讀系媒體誤讀。
記者注意到,有媒體對《哈爾濱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的報道中提到:除了打罵等,精神恐嚇、禁閉、凍餓、經濟封鎖等都屬於家庭暴力的範疇,賺錢不給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
對此,楊傑表示,《哈爾濱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一共35條,其中沒有對家暴的概念做出規定,只是對婦女受到家庭暴力後該如何求助等救濟途徑做了方向性的規定,因此,“賺錢不給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的解讀系媒體誤讀。
哈爾濱市婦聯副主席胡松濤告訴記者,關於家暴的概念在2008年7月全國婦聯等七部委印發《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以及婚姻法的司法解釋裏均有明確的規定。
胡松濤表示,婦聯組織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家暴概念爲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