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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男子排隊加油時與人發生糾紛,將對方打傷,近日被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
李某,男,51歲,初中文化,無業。2013年12月的一天傍晚,在本市河東區某加油站內,李某與被害人劉某因排隊加油問題發生糾紛,後動手,造成劉某左外踝骨折,雙方先後報警。經鑒定,劉某左外踝骨折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李某於2014年2月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本案的附帶民事訴訟雙方已和解解決,李某一次性賠償被害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4萬餘元,被害人表示諒解。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以李某犯故意傷害罪對其依法判處管制一年。
檢察官提醒市民,在面對問題的時候我們應該學會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如有需要可及時報警,借助警方的力量化解糾紛。切勿因為生活瑣事而大打出手,否則只會帶來個人的傷痛和法律嚴厲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