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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人:葉斌
原任職務:海南省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正廳級)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04年11月2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實:2001年至2003年,葉斌先後15次收受本校成人教育部負責人方某以勞務費等名義送的錢物,其中人民幣19萬元、港幣1萬元、價值1200元港幣的手錶一塊、價值650元的玉石工藝品一個。
新聞背景:這是葉斌服刑期間對自己罪行的懺悔。
服刑期間,葉斌深刻反思自己的罪行,他說:“我是一名有着多年黨齡、副教授職稱、正廳級職務的老黨員,萬萬沒有想到,因爲放鬆了對自己的約束,被金錢物慾所支配。就在離任前,面對下屬逢年過節陪着小心、賠着笑臉、熱情滿懷送來的紅包、講課費時,開始猶豫了……最終錢欲戰勝了理智,落入了受賄犯罪的深淵,真是追悔莫及。”
面對金錢思想防線被摧毀
【懺悔】回想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我沒有經受住金錢的誘惑,黨紀國法、道德良知漸漸被貪婪的慾望摧毀了。在送禮人指天發誓“絕對沒有第三人知道”的奉勸聲中,我收下了賄賂款……
2001年元旦前的一天晚上,我校副教育長兼成人教育部負責人方某來到我家,寒暄了幾句後,他掏出一個信封說:“葉校長,您在成人教育部的工作上花了很多精力、很辛苦,這是我們給您的報酬。”儘管也曾拒絕過收禮,但我還是被方某說得心動了。這個信封裏有2萬元,這是我平生第一次收下的賄賂款。
2001年春節前的一天晚上,方某又來到我家,他將一個裝有2萬元的信封遞給我說:“這是您的報酬。過節了,備些年貨吧。”我一邊接過錢一邊問:“元旦的時候你不是已經給了我報酬嗎?”方某說:“成人教育部辦學收益好,靠的是您的大力支持。收益好,報酬自然就多。再說了,報酬多了也不燙手,您說是吧……”
當天夜裏,我輾轉反側久久不能入睡,我搞不明白方某送的究竟是什麼錢。不過,想歸想,最終,我記起了方某那句話———“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自從收下第一筆2萬元賄賂後,我一直忐忑不安,不知是福還是禍?但從那以後,每年的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節日,我都有“外財”進賬,多則2萬元,少則1萬元。2000年12月至2003年4月,我先後受賄14次,共收受了20餘萬元。
【旁白】在很多落馬貪官的背後,都曾有一個或一幫下屬把他拉下水。葉斌便是其中一個典型。可以說,是他的下屬喚醒、培育並催生了他的金錢慾望;同時,也是他的下屬把貪婪的“繩索”套在了他的脖子上,使其欲罷不能。
俗語說:“欲要取之,必先予之。”這是引人上鉤者的慣技。方某爲加深與葉斌的私人感情,撈取自己的好處,頻頻向葉斌射出“糖彈”。可以說,他們一個是老於世故、一個是貪慾膨脹。兩者的結合,導致葉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刻骨銘心吃了人家的嘴軟
【懺悔】在兩年多時間裏,方某給我送了20餘萬元。案發後我才明白,他之所以捨得花血本,就是因爲他明白,這些投資肯定會得到回報。我收了錢,就成爲他謀財謀官的工具。
收受方某的財物後,我利用職務之便對方某負責的成人教育資金管理採取了放任、縱容的態度,還干預學校對成人教育部財務收支活動的統一監管,致使成人教育部資金自收自支、管理失控。
爲回報方某,我還違反有關規定,同意將方某的妻子轉爲我校臨時工,與在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爲了日後財路不斷,我還違反規定,提名推薦方某爲黨校後備幹部人選。可以說,我在某種程度上成了方某的工具。
【旁白】有道是:人家給你錢,你就得聽人使喚。金錢往往把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改變到你無法想象的地步。葉斌作爲一個黨的教育工作者,應該知道哪些事可爲、哪些事不可爲,但爲什麼發生了觀念顛倒?“59現象”也好,“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意識也罷,一個重要原因是他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教訓深刻當以斯事警後人
【懺悔】回想30多年清廉正統的美名,在短短兩年四個月時間裏喪失殆盡,教訓實在沉痛。我20世紀60年代末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被分配到海南白沙黎族自治縣當了一名教師。自幼發奮讀書的我在工作崗位上很快脫穎而出,後來被調到縣委黨校。從此,我春風得意,走上了仕途之路。
我做夢也沒有想到,隨着海南省委黨校成人教育部資產自收自支、管理失控、違反有關規定等問題被羣衆舉報,海南省紀檢監察部門介入並查處,我收受賄賂的違法犯罪事實很快被揭露了出來。
我思來想去,我的犯罪根源就在於,自己在思想與靈魂深處對金錢“起心動念”,是自己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旁白】權力一旦成爲謀取私利的商品,結果註定是失敗。需要提及的是,從當前發生在“清水衙門”裏的腐敗現象看,無論是“清水衙門”,還是“渾水衙門”,只要是“衙門”就有權力;而只要有權力,哪怕是微小的權力,就有腐敗的可能。這從一個個被認爲“清水”的“衙門”所擁有的權力就可以看出。實際上,真正的“清水衙門”是不存在的,重要的是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