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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悉尼先驅晨報》20日報道,澳大利亞已經同意幫助中國引渡外逃澳大利亞的貪污官員,這些官員在澳的非法資產也將被查封。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昨天表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反腐敗和境外追逃追贓工作,同時希望與包括澳大利亞在內的有關國家開展追逃追贓合作,共同打擊貪污腐敗犯罪。
確定首批經濟逃犯名單
澳大利亞聯邦警察亞洲地區負責人布魯斯·希爾說,在今後數週內,澳大利亞警方將與中方共同展開首批查封行動。據報道,中國國家安全局與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從“一份不到100人的大名單”中確定了首批經濟犯罪嫌疑人名單。這些人已經成爲澳大利亞公民或在澳大利亞定居多年,用投資和商業移民作爲僞裝,長期從事洗錢活動。
希爾說,澳大利亞和中國在澳大利亞追查的貪腐資產高達“許多億澳元”:“他們(貪腐官員)並不是一夜之間離開(中國),隨身帶着一大袋錢。在一些情況下,他們有着非常周密的計劃。”希爾解釋說,典型的情況是,貪腐官員將他們的配偶和孩子送到國外,利用他們來向海外轉移資產。這些名下沒有任何資產的“裸官”一旦發現風吹草動,就能夠逃到國外,與家人會合。
目前,中國和澳大利亞之間尚無引渡協議,導致一些貪官滯留澳大利亞不歸。但《悉尼先驅晨報》報道,對於違反《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人員,澳大利亞司法部長可以考慮相關引渡請求。澳大利亞和中國都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締約方。
原雲南省委書記高嚴
成爲鎖定目標
澳大利亞、美國和加拿大是中國經濟犯外逃最多的三個國家。而據消息人士透露,此次中澳合作追逃的第一槍,可能針對出逃澳大利亞的原雲南省委書記高嚴打響。
高嚴曾任吉林省委副書記、省長,1995年6月出任雲南省委書記。雲南是菸草業最發達的省份。1996年,香港某公司總經理韓某憑着高嚴一句話,就獲利960萬港元。韓某拿了2萬美元送給高嚴。此後,高嚴再次通過向紅塔集團領導打招呼的方式,讓祕書出面,購得7500箱香菸銷往香港,高嚴從中拿到了180萬港元。
高嚴就任雲南省委書記不久,認識了電視臺女主持人楊珊。爲了與楊珊長相廝守,高嚴在上海開始設立“行宮”。從1999年至2001年,高嚴多次去上海“治病”,他要求下屬公司爲其在高級賓館包租房間,每天高達1萬元,共花費84萬餘元。2001年起,高嚴還在上海佔用下屬公司一棟佔地558平方米、價值650萬元的高級別墅,並由該公司承擔管理費用。同時,他自己拿出贓銀293萬元,在上海購買一套豪華住房。
1997年8月,高嚴被任命爲電力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兼國家電力公司黨組書記。他以養病爲由,長期居住在上海的“行宮”裏,用電話遙控着國家電力公司的工作。高嚴的兒子高新元頻頻插手電力系統的工程項目,項目造價近3億元。高嚴的弟弟、妹妹、女婿、舅舅、表弟和一些朋友,共在國家電力系統承攬了18個工程項目,總計涉及金額5億多元。
高嚴於2002年9月出逃澳大利亞。事後,僅被查出轉移、藏匿的港幣、美元等就摺合人民幣500多萬元,2003年11月26日,高嚴因嚴重違法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外逃貪官16000多名
中國央行2011年發佈的關於貪官外逃報告顯示,上世紀90年代以來,外逃的黨政幹部、事業單位和國企高管爲16000至18000名,攜款超過8000億人民幣。
與63個國家簽訂引渡條約
截止到2009年6月底中國已與63個國家簽訂107項司法協助條約(包括已進行第一輪談判的)。其中75項條約已生效,包括49項司法協助條約,22項引渡條約和4項被判刑人移管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