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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交管部門了解到,自2011年『醉駕入刑』實施以來,本市治理酒駕等涉酒交通違法成效明顯。今年以來,查處酒駕7945起,醉駕758起。
據交管部門統計數據,三年來,全市累計查處涉酒交通違法23780餘起。其中,酒後駕駛21730餘起、醉酒駕駛2050餘起。『從總體上講,醉駕入刑實施三年來,本市酒駕違法行為數量減少的幅度是比較大的,同時,因為酒駕引發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也呈現出明顯的下降趨勢。』交管局秩序處相關負責人說。通過法律法規的實施,近幾年人們對酒駕醉駕危害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從今年的查處情況來看,涉酒交通違法主要呈現三個特點:首先,涉酒違法多發於飯館及娛樂場所相對密集區域,且每天22時後為高發時段;其次,查處的酒駕者中,職業駕駛人較少,多為私家車車主,且更加趨於年輕化和女性化;三是僥幸心理仍是酒駕違法的主要原因。
交管部門對酒駕認定有著明確的規定,即每百毫昇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就達到了飲酒的標准,如果達到了80毫克就達到了醉酒的標准。此外,有些駕駛員還存在一些認識誤區,認為睡一夜後第二天就沒事了,可以開車。但酒精代謝需要一定時間,隔夜酒仍然會起到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