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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外籍男子利用本市網友接收並轉寄藏匿毒品的境外郵包,不想,郵包在入境時被海關查獲。警方順藤摸瓜,將該外籍男子抓獲。近日,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判處該男子犯走私、運輸毒品罪,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待刑罰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今年36歲的外籍男子阿布杜爾於2012年3月通過網上聊天,與天津網友趙某相識。後二人又通過電話、短信進行聯系,阿布杜爾以支付一定報酬的方式利用趙某在天津接收境外郵包,並為其轉寄。同年12月,阿布杜爾得知藏匿毒品的郵包已由阿根廷寄往天津後,又以相同的方式讓趙某接收該郵包並轉寄到其所居住的廣東省佛山市某處。該郵包在入境時被海關查獲,經檢驗包內的三件衣物有明顯被溶液浸泡過的掛漿痕跡,對掛漿取樣,呈可卡因陽性,後從三件衣物上提取白色粉末狀物質,經鑒定,從中檢出可卡因成分,總重量為494.6克,含量為82.60%。作為收件人的趙某遂被控制。而後,警方安排趙某將已替換的郵包繼續轉寄。12月19日,阿布杜爾在佛山市接收涉案郵包時被抓獲。
庭審中,阿布杜爾辯稱其不知道涉案郵包中藏匿毒品,只是幫助他人接收郵包。根據相關證據,法院查明,郵包寄自阿根廷,目的地是廣東佛山,但郵路不走直線而經天津中轉,捨近求遠,並且其選擇一個素未謀面的初識網友趙某做轉寄人,這種郵寄路線和轉寄安排明顯違背物品的正常交接方式。同時,有證人證言及手機號碼等證實,阿布杜爾即是涉案郵包的收件人。綜上,法院認為,被告人阿布杜爾明知藏匿毒品的郵包從境外郵寄至本市,指使他人予以接收並從本市轉寄至廣東省佛山市,其行為已構成走私、運輸毒品罪,應依法懲處。鑒於本案將藏匿毒品的郵包從阿根廷走私進入我國境內的另有其人,現有證據只能證明阿布杜爾實施了接收走私毒品的行為,故認定其在走私毒品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是從犯。又考慮阿布杜爾在利用轉寄人實施運輸毒品犯罪過程中,因毒品及轉寄人已被偵查機關實際控制而未能得逞,故其運輸毒品犯罪屬犯罪未遂。根據以上情節,法院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