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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年前新四軍一張3萬元借條,是真是假?所借現金是何幣種?該怎麼兌現?這些問題如今成為擺在河南省光山縣村民張志良和當地政府面前的難題。日前,張志良的訴求經媒體報道後引發社會關注,當地政府時隔多年後再次啟動調查,並稱一旦鑒定屬實及身份確定無誤,將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牆縫裡發現68年前新四軍借條
一張發黃的老宣紙,上面寫著『今承湘店鄉保莊張炎山先生借給本軍現金?萬元,特給此據為憑。』落款為蓋有紅色私章的『新四軍第五師野戰軍政治部軍令部江克成』,日期是『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六月四日』。
借條右端印有『爭取和平,建立自由民主富強統一的新中國』,左端附注注明所借糧款可憑此據在今後政府征收田賦時抵銷,剩餘數額政治部保證償還。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為1946年,距今已有68年,借條現在的主人是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南向店鄉村民張志良。張志良稱,借條中的『張炎山』是他爺爺,解放前曾在鄉裡經營中藥店鋪,家境富裕,借條中的『湘店鄉』現已更名為『南向店鄉』。
據張志良介紹,1989年,其父張富友在拆建祖屋時發現土牆縫裡塞著一個紅布包裹,裡面正是這張老借條。張父曾找當地政府要求兌換,但政府只願給幾百元,張父不同意,於是又把借條拿了回來。
張志良說,自1993年父親去世後,他曾多次向光山縣人民政府反映借條一事並要求兌現,但至今未能如願。
當地政府調查多年無果
張志良的外甥劉先生從2009年也開始幫著他處理此事。劉先生向記者說,2009年舅舅就曾打當地市長熱線反映此事,當地很重視,並出具了處理意見。縣財政局提出:張志良提供借款借據原件,由財政部門牽頭,組織民政、公安和銀行等部門進行聯合調查,並請有鑒定資質的單位對原件進行重新鑒定,如屬實,將按有關程序辦理償還事宜,否則將按信訪程序處理。
但後來此事卻沒了消息。直到2012年7月底劉先生再次反映此事後,當地纔又主持召開了一場聯席會議,由該縣財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和銀行等部門一同參加,劉先生也出席旁聽。然而會議開完後兌現一事卻再次擱置。
對此,光山縣政府在一份情況說明中稱,他們已於當年8月22日提出三條處理意見:一、公安部門調查張志良與『張炎山』祖孫關系真實性;二、公安、民政部門核實借據的真實性;三、銀行部門核實借據中所提現金為何幣種。
根據這份情況說明,調查組曾多次與張志良本人協調解決,要求其提供與『張炎山』關系證明,因其在外務工始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且借條原件一直沒有鑒定,加上民國時期市場流通貨幣種類繁多,而借據上並未明確貨幣種類,故此一直無法准確認定3萬元的幣種。
劉先生回憶說,會後政府曾讓他們去找權威部門對借條進行鑒定,他諮詢過一些鑒定機構,但收費都很高,有些甚至開價十幾萬元,他們無力承擔鑒定費用,一直拖延至今。期間,他們還曾打算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因無法認定借條價值而作罷。
借條兌現有規可循,真偽鑒定成關鍵
解放前的借條應該如何兌換並非無規可循。1957年,財政部對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期間人民政府和人民軍隊向群眾籌借、籌募的款項如何歸還問題曾發出通知。1980年,財政部修正此通知,規定此類問題由各省、市、自治區直接核實處理。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兌現解放前部隊借條的報道也常見諸報端。
目前借條能否兌現的關鍵在於鑒定借條真偽以及認定借條中的3萬元到底是銀元還是法幣。如果借條為真並且貨幣是銀元,就可以按照財政部相關的文件和政策進行兌付。
劉先生表示,借條肯定不是偽造的,他們也沒有能力偽造借條。他認為,借條中的3萬元應該是銀元,因為如果是國民黨發行的法幣,按當時兌換比率,3萬法幣只能兌換3塊銀元,只夠買3個饅頭,『新四軍不可能只借這麼少的錢。』
5日晚上,在鄭州工作的劉先生告訴記者,光山縣財政局一位副局長已經和他取得聯系,要求來鄭州找他一起找人對借條進行鑒定。
光山縣委、縣政府隨後也給記者發來一份情況說明,再次表明處理意見:一、對借據中『張炎山』與張志良在訴訟請求中所述其爺爺『張炎善』是否為同一人進行核實;二、對張志良與張炎山的祖孫關系進行確認;三、要求張志良攜帶借據原件與縣有關人員一起到有關權威部門對借據真偽及幣種進行鑒定,一旦鑒定結果及身份確定無誤,將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