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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經市政府批准,本市近日下發《關於加強土地出讓分類調控實施意見》,明確將本市房地產市場劃分為成熟、新興、待發展三種類型,根據房屋交易量、增長率及空置率指標,確定土地出讓分類調控區間並細化到區縣板塊。
根據意見,全市各區域房地產市場進行細分,其中,新建商品住宅年均交易規模超過100萬平方米的,為成熟市場;交易規模在100萬平方米以下,但房屋年均交易增長速度超過全市平均增長速度2倍以上的,為快速發展的新興市場;規模小於100萬平方米、交易增長速度低於全市平均增長速度的,為待發展市場。
從本月起,全市住房用地供應按三類調整:對應增加土地供應的中心城區和西青區,計劃供應量在去年供應量的基礎上,按上浮10%控制;對應保持土地供應的東麗區、北辰區、濱海新區和武清區,計劃供應量在去年供應量的基礎上,按基本持平控制;對應適度減少土地供應的津南區、寶坻區、靜海縣、薊縣和寧河縣,計劃供應量在去年供應量的基礎上,原則上按下降30%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