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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間最低消費的罰單爲嘛“難產”?
各方聲音
抱怨的飯店老闆:
“設置包間最低消費沒錯, 因爲投入的成本比大廳多。”
和平區新興路一位飯店老闆告訴記者,他開的這家飯店規模是中檔,3年前創辦的時候花費了3000多萬元。現在每天只要飯店一開門就要拿出6萬元的開支,其中包括水電費、廚師、服務員工資和其他費用,壓力很大。飯店現有近50個包間,最大的包間20人座,最小的4人座,爲了增加經濟效益,原來他們都設置了包間最低消費,一般在1000元到1500元之間,現在國家不讓設置了,他們也立即取消了。
老闆抱怨說,他認爲設置包間最低消費沒錯,因爲包間投入的經營成本也比大廳要多。比如,像他們飯店包間裏環境優雅,裝修華麗;有獨立的洗手間、休息的沙發;還有一名服務員專門進行服務,比飯店大廳散座的服務成本多出了很多,自然需要食客多點菜,多花錢。
烹飪協會有關人士:
“賓館有套間標準間,飯店設置包間最低消費也有理。”
烹飪協會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他們對國家嚴禁餐飲企業設置最低消費的措施持保留態度。具體原因是餐飲行業是一個市場開放度很高的行業,跟其他公共服務行業一樣,也有高中低不同類別的服務檔次,依照其檔次不同,提出不同的收費標準是可以理解的。比如,飛機有頭等艙、經濟艙,賓館有套間和標準間,飯店設置包間最低消費也有道理,不能一刀切。但有兩個先決條件:一是凡設立包間最低消費的飯店應該明碼標價,提前告訴食客,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和需要合理選擇自己的就餐場所;如果沒有提前告訴,結賬時再算賬補齊,則是十分錯誤的做法,應該處罰。二是飯店設置的包間最低消費不要虛標價格,盲目擡高包間餐費標準,讓包間成爲宰客間。要根據自己飯店的經營特色和檔次,科學合理地設置包間最低消費,做到包間投入成本不虧損,食客也能接受,這纔是兩全其美的方法。
烹飪協會這位人士認爲,如果硬性一刀切式地全部取消包間最低消費,就有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會讓飯店經濟受損。比如,10個人的包間只坐3位食客,只點100元的飯菜,佔用2個多小時,這樣不僅收不回成本,還會把真正需要進入包間進餐的食客拒之門外。二是一些飯店會陽奉陰違,偷偷地照樣收取包間費用。由於飯店餐館數量衆多,執法部門也根本罰不過來。還有一種情況也可能會出現,那就是巧立名目,打政策擦邊球。例如,不設置單間最低消費,但收取一些服務費、自帶酒水的開瓶費、酒杯使用費,等等。有的飯店甚至會拿出兩套菜單,讓進入包間的食客只能點價格貴的飯菜,最後是多付錢,這跟收取最低消費實質上並沒有差別。
從來不設包間最低消費的飯店老闆:
“飯店要有錢可賺,長期賺,只有獲得消費者真心認可才行。”
儘管飯店老闆和有關部門有自己的觀點,但是取消飯店設置最低消費還是好處多多,不但對食客好,其實對飯店自身也是很有好處的。
津南區寶德福餐飲有限公司坐落在津南區海河二道閘之畔,每天都吸引了不少市區及濱海新區食客。日均營業額10萬元,年營業額3000多萬元,年繳納稅金200多萬元,多次獲得天津市“文明工商戶”“國家鑽級酒家示範店”等榮譽稱號。總經理王勝崗告訴記者,他們飯店目前設有60多個包間,但從來不設置最低消費,而是根據就餐者的人數科學分配不同的包間,做到包間不浪費,食客特滿意。由於飯菜物美價廉,不設最低消費,回頭客佔到了飯店食客總量的80%以上。他認爲,飯店只有獲得消費者的真心認可,纔會有錢可賺,長期賺。
律師:
“設最低消費損壞消費者利益,不管強調什麼理由都站不住腳。”
華盛理律師事務所尚斌律師則認爲,國家出臺實施《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嚴禁設置最低消費無疑是完全正確的,飯店老闆的說法更多地還是站在了自己的立場上,在維護自己的利益。飯店設置最低消費這在民事領域屬於私權利範疇,但是這種私權利不能自由化和無限放大,不能對社會和行業造成混亂。現在飯店設置最低消費,其實是一種行業的惡性潛規則,嚴重損壞了消費者的利益,不管強調什麼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因此,國家出臺行政管理措施是對該行業進行宏觀把控的有效手段,是完全正確的,毋庸置疑。飯店餐館如果擔心包間遭到惡意侵佔完全可以設立就餐人數,而沒有必要設置最低消費,這樣會嚴重傷害就餐者的心理,對飯店的未來發展沒有任何好處。
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天津分所律師馬暉認爲,國家制定出臺《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出發點無疑是很好的,對維護食客利益不受損害作用很大,但是要考慮好執法程序,務求執法效果。目前餐飲行業管理涉及商務、衛生、物價、工商等多個部門,並沒有一個牽頭的部門進行全盤統領,具體到由誰來執法,誰來處罰,處罰的具體標準是什麼,都急需有關部門儘快拿出具體的實施細則,千萬不能虎頭蛇尾,讓好政策成爲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