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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張女士:請問駕駛人因疾病等原因身體條件發生變化,能否繼續駕駛原來的機動車車型?
交管部門答復:駕駛人如果因疾病等原因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但符合准予駕駛的其它准駕車型條件的,應在30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降低准駕車型;如身體條件存在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應在30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注銷駕駛證。
如果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不適合駕駛機動車,仍駕駛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將依據有關規定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並按相關規定予以降低准駕車型或者注銷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