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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產法》“守護”經濟和社會發展
——訪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魏青松
本市安全生產水平不斷提升
“本市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事故總量低於國家下達的控制目標,沒有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之所以有比較穩定的形勢,得益於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得益於各區縣、各部門的密切配合,得益於監管部門的常抓不懈,得益於各企業的貫徹落實。”
記者:目前本市安全生產總體形勢如何?有關部門做了哪些工作?
魏青松:本市今年以來安全生產形勢總體比較平穩,事故總量低於國家下達的控制目標,沒有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各項基礎工作也得到不斷加強。之所以有這樣一個比較穩定的形勢,得益於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得益於各區縣、各部門的密切配合,得益於監管部門的常抓不懈,也得益於各企業的貫徹落實。
同時,我特別想說的是,天津市安全生產保持比較穩定的局面,與廣大人民羣衆始終關心關注安全生產工作也分不開。我們每年都接到大量對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建議及事故和隱患的舉報,我們都及時進行了處理,這對於我們工作的開展是很好的促進和監督,在此我表示衷心感謝。
這幾年,全市各級政府、各部門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本市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注重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全市第三產業、現代服務業的比重上升,工業中新興產業如航空航天、電子信息等飛速發展,傳統產業如石油化工、冶金、裝備製造等也在提升,企業的安全水平不斷提高,爲安全生產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是各級政府、各部門抓得較緊。這些年市安委會根據本市特點,不間斷地組織開展季節性檢查、專項檢查和各類專項整治,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親自帶隊檢查,安全監管部門常年堅持組織行業專家檢查,各類企業也不間斷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消除了一大批隱患,對預防和減少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是注重長效機制的建立。這幾年我們一直致力於完善地方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體系,出臺了《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等一系列地方法規和配套規章、標準,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職責,使安全生產工作各方面都有章可循;同時,對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企業進行分類分級、實施差異化監管,推動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在安監繫統內部開展執法規範化和監管信息化建設,提升了安全監管的水平。
四是注重從業人員的培訓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監管部門堅持對企業的法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崗位的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安全技能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瞭解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每年的安全生產月爲契機,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和各類電子媒體開展一系列的宣傳活動,提升大家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防範意識,社會對安全生產的關注度也不斷提高。
記者:本市的安全生產工作還存在哪些問題?壓力來自哪些方面?
魏青松:儘管本市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基本保持平穩,事故總量有所降低,億元GDP死亡率等相對指標持續降低,但是安全生產基礎依然不穩、形勢依然嚴峻,不能盲目樂觀。根據研究安全生產理論的專家學者分析,一個地區的安全生產水平通常與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以及從業人員的素質這三個方面密切相關。
首先,本市的人均GDP水平雖然在全國名列前茅,產業結構也在優化,但是同北京、上海等直轄市相比,我們第三產業佔經濟總量比重較低,還不到50%,而北京已接近80%,上海也超過60%,我們目前仍屬於工業化後期的階段,安全生產的壓力依然很大。
其次,天津目前的發展速度依然較高,建設項目數量維持在歷史最高水平,全市到處是工地,我們的工業中,石油化工、冶金等高危行業較集中,石油化工的年生產總值達3700多億元,冶金行業規模接近4000億元,建設工地多、高危行業企業數量多,發生事故的機率也比較大。
其三,我市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和素質參差不齊。目前我市企業用工有一部分經過職業院校的培訓,素質較高,但更多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他們的安全技能和基本素質相對較低,企業對他們的培訓也難以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所以在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中,他們往往既是受害者,也可能是事故的肇事者。
另外,本市近幾年民營企業發展較快,企業總量增加,一部分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淡漠,安全投入不能保證,安全管理漏洞百出,政府對企業的監管也無法做到全覆蓋,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所以我們的安全形勢還是不容樂觀的,壓力還是很大。
新《安全生產法》以人爲本
“隨着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安全生產所面臨的形勢、環境、問題都在發生變化,所以《安全生產法》的修改勢在必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依法治國的基礎就是‘法’,新《安全生產法》的實施正是對依法治國的生動詮釋。”
記者:修改《安全生產法》的背景和意義何在?
魏青松:原有的《安全生產法》是2002年實施的,當時國家處於工業化快速發展階段,經濟總量不大,全國的GDP大約1萬多億,而現在已經接近10萬億,經濟總量幾乎翻了三番。在這種情況下,安全生產所面臨的總體形勢都有很大變化,事故發生的規律也有變化。過去小企業多,小事故很多,事故總量大,近些年,隨着工業發展集約化程度提高,很多企業集中到園區裏面,企業規模也越來越大。另外近幾年城鎮化發展迅速,人口快速聚集,基礎設施配套又不完善,所以一旦發生事故,造成的傷亡往往比較大。
最近幾年,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特大事故時有發生,例如:今年江蘇崑山的“8·2”鋁粉爆炸事故造成75人死亡,去年吉林德惠市禽類加工廠的“6·3”火災事故造成121人死亡,這兩個企業都在開發區或工業園區裏;去年青島“11·22”管道爆炸事故則和城鎮化有關,發生事故的管道本來處在郊外,黃島開發區的迅速建設,管道周邊變成了居民密集的街區,加上原有的排水明渠改爲暗渠,使原本不會造成多大損失的管道泄漏引發爆炸,導致62人死亡,136人受傷。這些事故所暴露出的發展中的安全生產問題和體制機制問題,都必須依法加以解決。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依法治國的基礎就是“法”,沒有“法”如何依法治國?而且法律還應與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相匹配,《安全生產法》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修改一下,讓它更符合形勢,更符合安全生產、安全監管的需要,也是非常必要的。
這些年,從黨中央、國務院到各地方,在實施《安全生產法》的基礎上,都提出了一些更加明確的要求,也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安全生產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要堅持“以人爲本”,“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修法也是把這些年領導的要求、各地行之有效的好做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下來,對於安全生產工作的依法開展更有意義。
記者:新《安全生產法》有哪些特點?
魏青松:新《安法》從原來的7章97條調整爲7章114條,增加了17條,在許多方面做了較大調整。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一是,對安全生產的機制進一步做了明確。以往講到安全生產,首先想到的是企業主體責任、政府監管責任,這次法律明確要“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使這個“五位一體”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更加明確,有利於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安全生產的合力,對安全監管非常有利。
二是,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講得更明確了。細化了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對企業安全投入、不同身份員工的安全培訓都有更具體的要求,而且比原來更嚴格了,可操作性非常強。
三是,進一步強化了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新《安法》規定: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同時,新《安法》允許安監等部門對非常危險、有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企業實施停產停業、停止施工等措施,甚至可以採取停止供電和停止供應火工品等措施,強制停產。
四是,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新《安法》明確了社會中介組織、行業協會和保險機構對安全生產的支撐地位,鼓勵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這實際上是發揮市場槓桿的作用,借鑑國外先進經驗,利用保險機構、行業協會和其他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的力量,爲安全管理能力不夠的企業提供技術和資金支持,補充政府監管力量的不足,不再由政府包辦一切。
五是,突出了隱患排查治理。事故都是由隱患引起的,隱患不除,事故難消。新《安法》專門增加了第38條,明確了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並要求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對重大隱患進行督辦,還要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監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年度檢查計劃”,開展監督檢查,對隱患排查治理和督辦的責任進行了明確。
六是,加大了處罰和問責的力度。一方面加大了對企業違法行爲的處罰和問責,處罰金額大幅度提高,而且對於很多違法行爲都是要求“雙罰”,既罰企業,又罰違法責任人,對發生事故企業的處罰金額最高可達2000萬元;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對監管部門的問責,如果檢查中發現隱患,沒有及時督促企業整改,監管部門也要承擔責任,這對於監管部門來說,責任也更加具體、更重了。
讓安全生產意識深入人心
“《安全生產法》的修改,恰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之際,在全國上下安全生產領域緊鑼密鼓地學習、宣貫新《安法》的熱潮中,依法治國理念的提出,猶如爲新《安法》的貫徹注入了一針強心劑,也更加堅定了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幹部職工學好、用好新《安法》的信心和決心。”
記者: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安監部門在宣傳和培訓教育上有哪些具體措施?
魏青松:12月1日,新《安全生產法》正式實施,我們將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形成良好氛圍,讓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把握《安全生產法》的基本內容。
在宣傳工作上,要面向基層、面向企業、面向社會,通過各種途徑手段,採取多種方式進行宣傳。我們已經印製了7萬多份宣傳讀本,正在通過執法檢查發放到企業。同時利用本市主流媒體,採用訪談專欄等形式宣傳新《安全生產法》,報道各單位宣傳貫徹的活動動態,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和宣傳聲勢。我們市、區兩級安全監管部門還成立了新《安全生產法》宣講團,走進重點企業進行宣傳講解,讓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相關管理人員、廣大職工瞭解明確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法定權利、義務和在安全生產中必須遵守的行爲規範,更加自覺主動地貫徹執行新《安法》的各項規定,讓《安全生產法》真正能夠“走下去”。我們還通過召開貫徹會、製作宣傳欄、發放宣傳單、懸掛宣傳畫和宣傳橫幅等形式,在全市範圍內進行廣泛宣傳,讓各級領導和廣大幹部職工知曉。
在培訓工作上,我們要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培訓教育。緊緊圍繞新《安全生產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制度、法律釋義和貫徹落實的要求,積極開展對各級領導幹部、安監幹部、安全機構負責人、基層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使其瞭解、明確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法定權利和義務,使新法儘快入腦入心。
記者:作爲安全生產的執法部門,從執法這個角度,我們將有哪些具體工作來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
魏青松:執法是貫徹落實新《安法》的最直接手段,從執法工作上來講,我們要開展的工作主要有五個方面:
一是,要提高安監幹部的執法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的執法程序,強化執法計劃管理,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執法規範,完善執法程序及自由裁量標準,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案,真正做到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廉潔執法。
二是,建立有效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要認真落實新安法提出的隱患排查五項工作制度,並結合天津實際,制定符合本市安全生產工作特點的隱患治理機制,並不斷加大治理力度。
三是,夯實安全生產基礎。落實新安法重點在基層、關鍵在基礎,目標就是實現本質安全。我們要認真總結幾年來在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企業分類分級監管以及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經驗,加以推廣,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四是,加大對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要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爲和安全生產事故加大處罰力度,準確適用新法條款,嚴格事故責任追究,保持對安全生產各種違法違章行爲的高壓態勢。
五是,充分利用市場和社會力量。我們要重點加強對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對於不具備安全管理能力和技術措施的企業,鼓勵其藉助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來做好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同時,我們作爲政府安全監管部門也需要全社會的大力支持和廣泛監督。我們開通了12350的安全生產舉報熱線,還有局門戶網站和官方微博,全天候接受全社會對於我們工作的監督。
安全生產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這要求我們始終要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時刻敲響警鐘,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既要敢於啃硬骨頭,攻堅克難;又要準備打持久戰,持續努力,在防範遏制事故上見到成效。同時也希望大家更加關心安全生產工作,多監督、多支持、多提寶貴的意見建議,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