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一名“損友”將別人非法持有的單管獵槍拍攝後作爲聊天頭像在網上炫耀,民警發現後,根據這一線索順藤摸瓜,將非法持有槍支的嫌疑人抓獲歸案。
頭像是把真槍?
11月26日20時許,寶坻京津新城派出所民警王超在家休息時,通過聊天軟件“陌陌”搜索附近人留言板,發現一名網友使用了一張單管獵槍的圖片作爲頭像。處於職業的敏感,王超放大圖片仔細觀察,確認這不是網上隨便下載的頭像圖片,而是在一輛黑色汽車的後備廂內拍照所得。在該網友其他留言裏,民警還發現一輛紅色三廂東南菱帥轎車,爲天津牌照號。民警很快查詢到車主是寶坻區周良莊鎮人張某某。
照片在哪拍的?
第二天,京津新城派出所安排民警圍繞張某某展開調查,發現24歲的張某某是某企業員工,有一輛紅色轎車,沒有黑色轎車。當晚,民警去了張某某家,面對民警的質詢,張某某謊稱單管獵槍圖片是從網上下載的,但是又說不清下載地址。最終,張某某承認照片是在大唐莊鎮運某某車內拍攝的。
獵槍從哪來的?
民警連夜趕往寶坻區大唐莊鎮,在大唐莊派出所民警的協助下將運某某抓獲,並在其家中繳獲單管獵槍一把。運某某交代,單管獵槍是4年前在寧河七裏海遊玩時撿到的,當時用塑料布包裹藏在蘆葦蕩裏。由於沒有子彈,運某某一直藏着這把槍。幾天前一次酒後失言,運某某炫耀自己收藏了一把單管獵槍。見朋友並不相信,他就回家將槍拿來,讓朋友們觀看。看到大家吃驚的目光,運某某的心理得到極大滿足。沒想到其中一人拍了照片,還上傳到網上進行炫耀。
目前,公安寶坻分局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對運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