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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17日公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自主招生合理確定考覈內容和形式,規範並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覈程序和錄取結果,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覈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
意見要求完善申請報名和審覈程序。試點高校要組織相關學科專家認真審覈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合理確定參加本校考覈的考生名單。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上,向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試點高校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意見的原則要求,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本校年度自主招生簡章,明確申請報名條件、審覈辦法、考覈時間等內容,報教育部備案後向社會公佈。
意見同時要求試點高校考覈要結合本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確定相應的考覈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考覈由試點高校單獨組織,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充分發揮學科專家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學、有效、簡便、規範的考覈方式。如需筆試,考試科目原則上一門、不超過兩門。考覈過程須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麪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對偏遠、貧困地區考生,試點高校要積極探索選派專家到當地開展考覈、實行網絡遠程視頻面試等方式,爲考生順利參加考試提供便利和幫助。
在錄取方面,意見指出,試點高校要根據本校自主招生簡章,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專業及優惠分值。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審查考生投檔資格。入選考生高考成績總分錄取要求,原則上不應低於考生所在省(區、市)有關高校同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個別優秀考生,經向社會公示後,由試點高校提出破格錄取申請,經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覈准後錄取。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現階段不擴大試點高校範圍和招生比例。
自主招生考覈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意見強調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覈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佈前進行。2月底前,試點高校發佈年度自主招生簡章。3月底前,考生完成報名申請。4月底前,試點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審覈,確定參加學校考覈考生名單並進行公示。6月7日、 8日,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試點高校完成考覈,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並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佈高考成績後,組織本省(區、市)有關考生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願,原則上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完成自主招生錄取並進行公示。
意見還要求加強信息公開公示。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試點高校要將參加考覈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分別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同時嚴厲查處各類違規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