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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乘客酒後打車,司機欲拒載,乘客不同意,雙方發生衝突,司機將乘客打傷。近日,河西區檢察院日前受理了這樣一起因拒載引發的傷害案。
被告人黃某是出租車司機,經常開夜班車。今年7月的一天深夜,司機黃某在榮業大街某銀行附近遇到要求搭車的劉某和於某。劉某上車時司機並沒有發現什麼異常,但等到於某上車後,黃某發現於某滿身酒氣。由於擔心於某會在自己車上嘔吐,增添麻煩,因此拒絕於某搭載,要求他下車。而於某和劉某則認為於某不會在車上嘔吐,而且當時已經是半夜,打車不方便,請司機師傅多擔待。但司機黃某堅持不讓於某搭車,而且還要求劉某也下車。三人言語間引發了衝突。司機黃某看對方執意不下車,竟然上前毆打於某,用拳頭擊打於某面部,致其鼻子、上頜部位多處受傷。後經法醫鑒定,於某上頜骨額突骨折,構成輕傷;左眼軟組織損傷、脣黏膜損傷、右側鼻骨骨折,構成輕微傷。
報警後警察趕至現場進行處置,後將被告人黃某傳喚到案。法院審理判定黃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檢察官提醒: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有時會遇到與他人發生矛盾的情況,希望大家能夠以理性、寬容的態度與他人進行協商溝通,切勿好勇斗狠,讓矛盾昇級擴大,演變成刑事案件,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