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叔方廣雲一案塵埃落定。12月26日上午,廬江縣法院對方廣雲犯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宣判。
法院判決如下:被告人方廣雲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對被告人方廣雲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方廣雲現場表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