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民警在處理糾紛的過程中,被一名男子打傷,之後,該男子被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以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
被告人劉某,男,漢族,41歲,大學文化。9月的一天晚上,公安河東分局民警李某、張某接110指令到本市河東區真理道大眾家園小區處理一起糾紛警情。處理過程中,劉某對民警張某進行毆打並致其受傷。案發後,劉某被當場抓獲。經鑒定,張某頭部損傷、頸部損傷和胸部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