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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快河東區清新空氣行動步伐的建議
河東區政協城建環保委員會
天津北方網訊: 在“美麗天津·一號工程”建設中,大氣環境質量的優劣已成爲公衆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我區落實清新空氣行動工作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還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一是責任單位重視程度不夠,二是四項污染物指標總量控制增減平衡。三是規劃與建設存在“兩張皮”現象。
爲此,提出如下建議:一是充分認識清新空氣行動工作的長期性、艱鉅性。進一步加強實施清新空氣行動的組織領導,強化相關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協商例會制度和情況通報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督查考覈工作長效機制。認真落實《河東區清新空氣行動方案》目標責任制,清新空氣分指揮部會同區委組織部、監察局加大督查考覈力度,健全完善責任追究制度。三是做好清新空氣行動的規劃管理。按照國家改善空氣質量標準,嚴格執行PM2.5考覈指標及考覈完成時限的要求。四是設置大氣污染強制保護區。應在香山道、八號路兩個國控點周圍設置大氣污染強制保護區。根據天氣變化嚴控保護區內施工作業項目,區建委對所有在建施工項目要實行嚴格的施工場地審批手續,做好5個100%的防控工作。五是完善大氣污染網格化管理。解決網格化管理與各責任單位對接問題和轉辦機制,配齊網格員,進行培訓同時做好督查和責任追究。積極發揮三級網格長承上啓下的關鍵作用,每個街域存在的各種大氣污染問題都要通過街道城管、市容、環衛部門落實,推行管理無死角、監察無盲區、檢測無空白的“三無管理”,把網格的四級機制常態化。六是加強清新空氣行動的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市區媒體的宣傳作用,讓老百姓瞭解、支持、協助開展清新空氣行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