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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年近花甲的婦女滿某,憑借如簧巧舌,編造各種理由並許以高息,騙取6名被害人現金近40萬元。日前,該婦女因犯有詐騙罪被西青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40萬元。
本市無業女子滿某今年58歲,曾於2001年9月因犯集資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
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間,滿某在本市西青區、河東區等地,在明知自己無還款能力的情況下,仍編造親屬患癌癥、女兒結婚等各種理由,並許以高息還款,騙取被害人劉某、曹某等6名被害人的信任,騙得現金共計38萬餘元。2014年2月12日,滿某被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