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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老鄉”在一起不想着踏實工作,卻結夥搶劫,結果雙雙被判刑罰。
劉某、連某二人都是90後,從西北某省來津打工。在津期間,兩人認識了李某等五人(另案處理)。幾位年輕人勾結在一起,打算靠搶劫幹出一番“事業”。
經過密謀,這幾人先是鎖定了津南區某通訊店,搶劫店主及顧客的人民幣、首飾、手機等財物,共計人民幣1萬餘元。又採取分工協作的方式,望風、內探、執行、接應,分工明確,持刀搶劫了本市河西區某職工宿舍。當時該宿舍內員工正在打牌,劉某等人暴力獲取被害人的現金、項鍊,共計6萬餘元。爲了抵制被害人反抗,連某還用刀將被害人龐某砍傷。
瓜分贓款後,劉某滯留天津,連某則返回西北老家。公安機關將劉某抓獲,並遠赴西北將連某抓捕歸案。經檢察機關起訴,法院審理認定劉某犯有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5000元;連某犯有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罰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