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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娶妻成家找工作期盼追究冤案責任人
『我的案子可算是海南近年來糾正的影響最大的案件。』步入羊年,黃家光已經43歲,他說,在獄中度過的17年時光是一輩子最難以釋懷的事情:他和家人曾經絕望,但是,最終正義在6149天後來到。『今年是我17年來第一次在家中過春節。』新的一年,他的願望是娶妻生子、蓋房、找工作,補回被剝奪的青春。他還說:『只有辦理冤案的人員被追責,我心裡纔舒服。』
海南省高院負責人此前表示,待法院把責任厘清,肯定要追責。
拿到賠償今非昔比
43歲的黃家光個子不到1米6,體重不足90斤。羊年春節,一家人花了500元買花炮燃放。吃完飯黃家光去祭拜父親。老父生前一直為他申冤忙碌。
160餘萬賠償金到賬後,春節前黃家光找人打了70克重的大金戒指、粗金鏈子。海口一名32歲潮州籍離異女士找到了他,希望跟他結婚,他很滿意對方,准備春節後就把大事辦了。
村民之死引發冤案
黃家光冤案,得從一個叫黃恆勇的人說起。上世紀90年代初,原瓊山市東山鎮城西村委會喱噉村民黃恆勇,常對10公裡內的村民進行敲詐勒索。1994年7月5日下午,黃恆勇被新嶺衝村民截住殺死。很多人現在還清晰記得:案發後該村20餘名男青年全部被警方帶走詢問。
『案發時我正在外地做裝修工,一起做工的村民都可以作證。』黃家光說,警方不相信,將他列為嫌疑人。黃家光第一次被抓是1996年農歷正月。派出所的民警將他抓去,叫他帶路進村抓捕嫌疑人黃家鵬等人。由於此事黃家鵬等人對黃家光懷恨在心。
1996年端午節期間,黃家光第二次被抓,黃家光『被折騰得受不了』,承認自己也參與了追殺黃恆勇。但由於證據不足,關押半年被放了出來。
1998年5月1日,正在乾活的黃家光第三次被抓。1997年警方審訊中,黃家鵬稱黃家光參與殺人。2000年,黃家光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其提出上訴後,2000年年底,海南高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在獄中曾拒絕減刑
2002、2003年,同在三亞監獄服刑的黃家鵬向檢察機關作證稱:黃家光沒有參與其事。不過辦案部門最終沒有采信證據。2008年出現了一次減刑的機會,黃家光為了引起領導對冤案關注,拒絕減刑。
不斷申訴下,2014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海南高院發函,要求啟動黃家光案復查工作,並建議再審。同年9月29日海南高院再審宣判,黃家光被宣告無罪,當庭獲釋。海南高院向黃家光支付賠償金16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