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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被查、學術明星段振豪入獄等科研腐敗案件時有發生,這些事件一次次拷問著我國現有科研經費的分配體制。此外,科技成果轉化難也成了當下科技創新路上的『絆腳石』。
對於如何越過科技機制改革的『深水區』?京華時報記者於近日分別采訪了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的兩名院士,讓他們談談如何在改革中『勇破堅冰』。
問題
1
有關資料顯示,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率始終在10%左右的低水平徘徊,遠低於發達國家40%的平均水平。科技成果轉化在實際推動中到底存在哪些問題?
搞孵化平臺建風投基金
包信和:我認為存在以下幾個問題,首先是如何通過宣傳讓大家了解更多的現有科技成果,過去都是通過向企業派一些科技特派員,並在部分地區設置轉化中心,把成果定期發布,像交易市場一樣。但不能老這樣,最終還是得通過渠道來進行推廣,例如現在的科技成果報告發布制度。
同時,還要有成果轉化平臺,好的成果不可能一下子就用到工業和生活中去,這中間的變數不好說。因此要有地方孵化平臺,這方面還需經費支持。
另外,需要有金融體系的支持,經濟不發達的地方承擔風險的能力要小一些,在科研初期他們可能考慮得較多,風險太大,誰也不敢承擔。因此這方面需要國家或者地方政府成立風險投資基金,鼓勵創新,這樣承接項目單位纔能專心搞科研成果研究。
勿光靠政府需資本注入
鄧秀新:成果的轉化從社會氛圍來講是不錯的,如果要更好推動成果轉化並盡快惠利於民,還需要國家政策支持。此外,成果轉化是把一個新的概念運用到社會,這條路比較漫長。因此,我國要加大科技成果轉化必須加大各種途徑的風投資金,沒有風投資金的話科技成果轉化是有風險的。
同時,需要有立法來保護資金投入,當前我們有那麼多科技成果,總有一些是可以轉化,有些能轉化的項目沒有轉化可能就是缺乏資金支持。
轉化過程需要從概念、技術、公益、體系、銷售、反饋服務等一套系統相結合,不要把這個事情簡單化處理,金融支持非常關鍵。
如果帶著很好的思想去創新,完全依靠政府是不可能的,還需要有社會資本的注入。
問題
2
科研成果最終要讓百姓受益,這個過程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各項目不同有階段規律
包信和:因項目不同而異,特別是原創系列成果,要把成果轉到使用上需要花費很多精力。
隨著科學技術發展,信息自動化程度提高,有些成果更新換代很快,例如手機,半年就會更新,但化學、化工等能源方面的成果就沒那麼快。實際上科學是有一定規律的,從實驗室的小事,到大一點的試驗,再到後面真正的產業化、商業化,都需要一個階段一個階段地跨過去。
轉化時間短風險就越高
鄧秀新:例如日本的水果『紅富士』,它是公益性的,從品種培育到大面積推廣中間花費了50年時間,但這是極端情況。現在有個說法是科技成果從理論概念到應用時間越來越短,這也意味著資金投入越來越大,呈現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的趨勢,此外政策的支持和金融的注入比簡單的激勵更重要。
同時,我們要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防止產權被盜用。
問題
8
去年發生了幾起典型科研經費腐敗問題,問題出現在哪裡?如何有效監管科研經費使用?
經費存漏洞資源應重配
包信和:當前各行各業都存在腐敗風險,總的來說,只要資金方面缺乏有效監管就可能會出現腐敗。這幾年我國科研經費增加幅度還是蠻快的,但我們以前的基數並不高,在政府投入實際運用到基礎研究方面,和一些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投入還是比較低的。科研經費增加是好現象,但這不代表經費多就容易腐敗。
在平常的基礎研究當中,我認為科研經費管理有些方面比較虛,包括地方投資、企業投資,都統計在一起,但是不是真正到位了,也不好說。
現在往往有一種情況,比如今年批准的經費,它可能在今年九十月份纔會發下來,那在此之前這段時間只能等待或先放棄,真正九十月份來了,還得想辦法趕緊把這筆錢用掉,不花掉的話臨近國家預算時間就會給弄走,因此預算的完成是個大問題。沒有按照預算的節點把錢撥下來,你就沒法使用,想用的時候沒有錢,錢來了就得短時間花掉,很難辦。因此造成各種各樣的問題,我認為研究人員應按照預算來走,國家的管理部門也要按照法律法規,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事,怎麼做,都要互相配合。
我建議,國家在進行資源重新配置時,需要對一些重要領域有長期制度考慮,甚至是5年或10年的考慮,讓研究人員有統籌安排,不要所有事情都是突擊性的,今年只能申請明年的事情,容易讓大家定不下心來。
建開支機制須加強監管
鄧秀新:過去一年的科研經費腐敗並不具有普遍意義,大多數科研經費管理還是很嚴格的,出現的問題主要在於制度設置,我們經常向人大反映,我們科研人員的工資應該從哪裡來,平常我們的科研費用都不能用來開工資的,財政預算制度裡面要允許一部分資金去支付給依托單位,國外稱為間接費用。沒有的話,科研單位也要千方百計去養活科研人員。
這兩年,科研院校和相關機構都是比較規范的,跟隨反四風和八項規定精神,科研經費使用正在朝著好的方向走,因此建議合理的開支要有好的機制,要在陽光下操作,加強監管。
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就要做好預算,但當前科研預算也存在一個問題,就是要求得太細,科學研究如果像造橋一樣,要幾根鋼梁都要那麼具體,那就不叫搞科研了,只能算是工程。科學研究要允許只要錢是用來購買試劑、購買設備,一定范圍內都是可以變通的。
去年科技部和財政部在前幾年的政策上做了一些調整,更加適合科研人員合理使用經費,只要不改變項目總經費數量,在一些方面可以適當調整,就是解決了『買醬油的錢能不能買醋』的問題,但是不能拿去發工資,建議將科研人員薪酬納入科研經費。
針對科研經費腐敗,我認為這只是極端行為,在科技界也是少見的,套取經費屬於一種道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