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市民徐某明知酒駕違法,仍然酒後駕車,不想,被碰瓷者“見縫插針”,對方張口就要5萬賠償金。昨日從交管部門獲悉,經過多方調查取證後,已判定這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的團伙敲詐勒索案件。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酒駕者
遭碰瓷被要挾
事情發生在4月3日凌晨2時許,徐某酒後駕車行駛至張自忠路,與另外一輛小客車相撞。事發後,徐某撥打110報警。“交警到達現場後,發現徐某存在酒駕嫌疑,徐某本人也當場承認剛從酒吧喝酒出來。”
事故交警稱,徐某堅稱是因爲對方車輛主動撞擊才導致事故發生。事發後,對方以徐某酒駕相要挾,張口索要5萬元賠償金。
碰瓷者
專尋酒駕目標
事情究竟是不是徐某說的那樣呢?事故交警說,最終酒吧和事故周邊商店的“電子眼”還原了現場。被徐某指認的碰瓷者爲何某、張某、王某三人。面對警方的錄像證據,何某等三人承認了碰瓷的事實。據何某等人交代,事發前,爲了弄點錢花,他們三人在本市一家酒吧開始尋找目標,喝完酒準備離開的徐某進入了他們的視線。
何某三人趕在徐某之前走出酒吧,並上車等待時機。等徐某啓動車輛離開時,何某三人便駕車尾隨,在張自忠路一處僻靜的路段上,他們強行從後方超車,並猛打輪撞了徐某的車。“哥們兒,是不是喝酒了?想了事,拿5萬塊,否則就報警。”事故發生後,何某三人湊上前要挾徐某。最終,因爲索要賠償金額太高,徐某無法承受,便自己報了警。
警方說法
遠離碰瓷關鍵別違法
昨日獲悉,目前交警營口道大隊已將涉嫌碰瓷的何某等三人移交公安和平分局進一步處理。駕駛人徐某經酒精含量檢測,每百毫升血液當中酒精含量達55.16毫克,屬於酒後駕車。交管部門依法對其予以罰款1800元、記12分並暫扣6個月駕駛證的處罰。
“依據以往案例,受害人往往會因爲害怕警方處罰,而選擇花錢了事。正是這個原因,碰瓷團伙才屢屢得手。”事故交警提醒,想要遠離碰瓷風險,守法駕車纔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