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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民王女士:最近我打算申辦護照,聽說要採集指紋信息,但我的手受過傷,採集指紋有些困難,不知這種情況如何進行指紋採集?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有關人員介紹,按照公安部相關工作規範,對16週歲以上的護照申請人,均應採集指紋,16週歲以下的申請人,根據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
辦理護照過程中,需採集申請人右手、左手各1枚指紋。採集指紋的順序按照先右手後左手進行,如無特殊情況,均採集申請人拇指指紋。拇指無法採集時,按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的順序來採集,直至採集成功。一隻手無法成功採集到指紋時,可採集另一隻手的兩枚指紋。
申請人如果因手指傷病無法捺印指紋,出入境管理部門無法判斷其具體原因,會要求申請人提交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包括原件和複印件。申請人應當在手指傷病痊癒後補採指紋。
由於指紋缺失、損壞以及其它原因,導致指紋無法採集的,經申請,可不予採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