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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塌方式腐敗”之後的山西官場,“震後”重建工作仍在繼續。29日,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通過當地官方媒體發佈39名擬任廳級幹部任職公示。
這39名山西選拔的幹部中,其中11名擬任正廳級(含非領導)職務,28名擬任副廳級幹部,涉及山西省政協、省人大、省委、省紀委監察、省檢察院、省法院、省公安、省信訪、省審計等多個系統。
2014年山西7名省級領導幹部被立案調查,全年處分市廳級幹部45人、縣處級幹部545人。山西成爲中國反腐“重災區”,山西官場在經歷“系統性、塌方式腐敗”之後,大量官員崗位空缺。
如何選拔優秀幹部,填補崗位空缺,成爲山西官方極爲緊迫的任務。
2014年底,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推出治晉“藥方”——實施“六權治本”,旨在“不敢腐”的基礎上,形成“不能腐”的長效機制。同時提出,要甄別一批不廉潔的幹部、退出一批不作爲的幹部、掌握一批善作爲的好乾部。
2015年3月23日,以縣處級爲主的16名履新干部成爲自2014年9月山西省委班子調整後的第一批選拔任用的省管幹部,山西首次邁出了官場重建的實質性步伐。2015年5月6日,山西省又選拔任用了9名縣級“一把手”。
此次山西39名廳級官員的選拔任用涉及紀委監察系統的人數最多,佔到此次選拔任用幹部人數的四分之一。
目前,山西幹部選用工作上採取全程民主、全程差額、全程署名、全程留痕、全程監督和全程追責等辦法進行選拔使用。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表示,此次山西與之前選拔幹部的要求相比,抓得更嚴、抓得更細。
此外,選用的幹部不僅要面對面接受紀委談話,接受公衆監督,還要經過查檔案、查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業績、查案件、查年終考覈結果、查巡視反饋意見相關資料等“六查”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