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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男子喝了幾杯啤酒後開車發生事故,被以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
今年3月,趙某與朋友在外面吃飯,喝了幾杯啤酒。剛剛回到家中,趙某發現自己的外套忘在了餐館裏,急忙駕駛汽車往回趕。雖然知道酒後駕車屬於違法行爲,但趙某因爲着急拿回衣服,又覺得自己平時酒量不錯,這點酒算不上什麼。不料,駕駛途中趙某的汽車與另一輛汽車相撞。交警趕到後,在詢問過程中發現趙某說話時隱隱帶有酒味,隨即對其採取血樣,經鑑定,趙某靜脈血液中乙醇含量爲101.69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後經靜海縣人民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趙某被判處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靜海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介紹,“辦案過程中我們發現,很多涉案人員自恃酒量較大或駕駛技術較好,尤其在少量飲酒後,認爲自己頭腦意識尚且清楚,不會影響駕車或發生事故,存在能夠躲避法律處罰的僥倖心理。然而無論喝多喝少,一旦被查出,都將面臨嚴厲的處罰。文明行車、遠離酒駕,莫讓小酒毀了大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