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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昨日,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全文公開。《意見》是指導和推動黨的羣團工作不斷開創新局面的指導文件,對加強和改進黨對羣團組織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發揮羣團組織作用、推動羣團組織改革創新提出了明確要求和一系列政策舉措。
就在幾天前,中央黨的羣團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由黨中央召開黨的羣團工作會議,在黨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到,“新形勢下,黨的羣團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只能改進提高、不能停滯不前。”爲此,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爲讀者們梳理《意見》對黨的羣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黨如何領導羣團組織?
——羣團組織實行分級管理受同級黨委和各自上級組織雙重領導
《意見》強調,各級黨委要明確對羣團工作的領導責任,健全組織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從上到下形成強有力的組織領導體系。羣團組織實行分級管理、以同級黨委領導爲主的體制,工會、共青團、婦聯受同級黨委和各自上級組織雙重領導。
——黨委專職副書記分管羣團工作成效納入黨委領導班子考覈
《意見》指出,地方黨委要建立和完善研究決定羣團工作重大事項制度。黨委在每屆任期內應該召開專門的羣團工作會議;黨委常委會應該定期聽取各羣團組織工作彙報,每年都要專題研究羣團工作。一般由黨委專職副書記分管羣團工作,具體分工根據實際確定。建立黨委羣團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落實。建立黨委羣團工作考覈制度,把羣團工作成效作爲考覈黨委領導班子和分管負責同志工作的重要內容。
——羣團建設納入黨建工作部署
《意見》要求,把羣團建設納入黨建工作總體部署。完善黨建帶羣建制度機制,把黨建帶羣建作爲黨建工作責任制的重要內容。統籌基層黨羣組織工作資源配置和使用,基層黨組織活動陣地、黨員服務站點的規劃建設應該考慮羣團組織需要。制定羣團組織推優辦法,把羣團組織推優作爲產生入黨積極分子人選的方式之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的黨建和羣建工作要整體推進、共建互促。
如何推動羣團組織發揮自身作用:三個“推動”、三個“支持”
——推動羣團組織團結動員羣衆圍繞中心任務建功立業
羣團組織要把深化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作爲發揮作用的主戰場,把工人階級主力軍、青年生力軍、婦女半邊天作用和人才第一資源作用,轉化爲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力量。要積極主動宣傳改革和依法治國,組織引導羣衆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推進改革,積極投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促進形成最廣泛的合力。
羣團組織要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動員所聯繫羣衆旗幟鮮明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促進各民族羣衆手足相親、守望相助。加強同香港同胞、澳門同胞、臺灣同胞和海外僑胞的往來和交流,推進國家現代化建設和祖國和平統一。多領域、多渠道、多層次開展民間對外交流,增進中國人民同各國人民友誼,維護國家核心利益。
——推動羣團組織引導羣衆自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羣團組織是羣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平臺。各級黨委要推動羣團組織引導所聯繫羣衆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自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羣團組織要堅持廣泛發動,利用遍佈城鄉的組織網絡和基層陣地,深化羣衆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做細做實。
——推動羣團組織改革創新、增強活力
基層組織是做好羣團工作的基礎和關鍵。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要以提高吸引力、凝聚力、戰鬥力和擴大有效覆蓋面爲目標,在鞏固按行政區劃、依託基層單位建立組織、開展工作的同時,創新基層組織設置、成員發展、聯繫羣衆、開展活動的方式。立體化、多層面擴大組織覆蓋,重點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城鄉社區等領域和農民工、自由職業者等羣體延伸組織體系。加強高等學校羣團組織建設,更好聯繫、引導、服務青年學生和教師。
打造網上網下相互促進、有機融合的羣團工作新格局。羣團組織要提高網上羣衆工作水平,實施上網工程,建設各具特色的羣團網站,推進互聯互通及與主流媒體、門戶網站的合作。加強網宣隊伍建設,綜合運用維權熱線和網絡論壇、手機報、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進行網上引導和動員。站在網上輿論鬥爭最前沿,主動發聲、及時發聲,弘揚網上主旋律。逐步建立統一的羣團組織基礎信息統計制度。
——支持羣團組織加強服務羣衆和維護羣衆合法權益工作
維護羣衆合法權益是羣團組織的重要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羣團工作納入黨政主導的維護羣衆權益機制,支持羣團組織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更好維護各自所聯繫羣衆的具體利益。
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規、發展規劃、重大決策,應該請相關羣團組織參與調研和論證,充分聽取意見、吸收合理建議,充分考慮相關羣體利益。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應該吸收羣團組織參加。
——支持羣團組織在社會主義民主中發揮作用
羣團組織特別是人民團體是廣大羣衆依法、有序、廣泛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重要渠道。各級黨委要重視發揮羣團組織在社會主義民主中的作用,更好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政府可通過召開會議或其他適當方式,定期向人民團體通報重要工作部署和相關重大舉措,加強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協商。各級政協要充分發揮人民團體及其界別委員在密切聯繫羣衆、增進社會各階層和不同利益羣體和諧中的作用,密切各專門委員會與人民團體的聯繫。
——支持羣團組織參與創新社會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合理配置職能和資源,支持羣團組織依法參與社會事務管理,把適合羣團組織承擔的一些社會管理服務職能按照法定程序轉由羣團組織行使;支持羣團組織立足自身優勢,以合適方式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羣團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要試點先行,承接職能後應該建立符合公共服務特點的運行機制,確保能負責、能問責;參與政府購買服務,要嚴格管理、規範實施,做到政府放心、社會認可、自身有活力。
羣團組織幹部、經費怎麼來?
——適當增加基層一線代表兼職比例注重基層選拔
在幹部選拔上,《意見》要求,領導班子成員人選的考察推薦應該廣泛聽取羣衆意見,結構要合理優化,工會、共青團、婦聯負責人中基層一線代表人士的兼職比例應該適當增加。同時,《意見》還提出,重視推動羣團幹部到火熱的實踐一線摸爬滾打、鍛鍊成才,注重從企業、農村、城鄉社區等基層一線選拔優秀人才充實羣團幹部隊伍。選好配強基層羣團組織負責人,更多采用兼職、聘用等方式吸引優秀社會人才加入羣團工作隊伍。
——完善羣團工作經費保障制度財政加大對基層傾斜
在經費方面,《意見》要求完善羣團工作經費保障制度。依法足額收繳工會經費,由財政撥款支持的羣團組織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並予以保證。各級財政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支持力度,對基層羣團組織的經費補貼應該落實到位,按人頭劃撥的經費重點向基層傾斜。基層單位應該根據需要合理安排羣團工作經費。規範羣團組織資產管理使用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或任意調撥羣團組織資產。
此外,《意見》指出,鼓勵羣團組織在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許可範圍內,通過多種方式籌措事業發展資金,依法享受扶持政策。羣團組織應該建立健全社會資金募集、管理、使用全過程公開制度,建立第三方監督評價機制,提高社會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