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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8.8億餘元、受害者達210人、損失近4億元……日前,海口市中院開庭審理海南省工商聯原副主席沈桂林涉嫌集資詐騙案。
他爲何能成功詐騙如此多的人,募集如此鉅額的資金?又如何從一位政商風雲人物淪落爲階下囚?
身份光環與高息誘惑令210人被騙
作爲海口泰特典當有限公司、海南美麗道文化藝術中心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沈桂林同時還擁有很多頭銜:“省工商聯副主席”“省政協委員”“省拍賣協會會長”“省典當協會會長”等。正是在這些身份的光環之下,一撥又一撥受害者選擇信任沈桂林。
據海口市檢察院起訴,從2002年至2009年,開典當行起家的沈桂林,在典當公司自有資金較少的情況下,通過借款方式融資用於典當業務及償還借款利息,並向出借人支付2%至3%的月息。
2009年以後,沈桂林在明知泰特典當公司經營狀況每況愈下、基本沒有業務、資不抵債的情況下,以泰特典當公司、海南泰達拍賣有限公司等關聯公司做擔保,承諾支付1.5%至4%不等月息四處借款。
經鑑定,沈桂林共向210人非法集資金額8.8億餘元,已返還約5億元,造成被害人損失近4億元。
受害人張先生說,沈桂林是工商聯副主席、拍賣協會會長、典當協會會長,他搞活動經常都有政府官員“站臺”,是地道的“紅頂商人”,這麼多的“帽子”很容易取得大家的信任。
一位姓衛的女士告訴記者,她先後給了沈桂林1700萬元,每個月從沈桂林那裏拿利息。據衛女士說,沈桂林給人的印象是溫文爾雅,再加上他身上“政府官員”的光環,比較讓人信任。
實際上,作爲省工商聯副主席的沈桂林並非政府官員。據記者瞭解,省工商聯副主席分爲專職副主席和兼職副主席,專職副主席身份爲公務員,而兼職副主席不是公務員,多爲一些知名企業家擔任。但很多百姓對此並不瞭解,簡單將兼職工商聯副主席等同於政府官員。而沈桂林也有意利用這種誤解。
據衛女士講述,2012年,沈桂林在北京畫廊辦畫展,她作爲大客戶與一些嘉賓被邀請到北京,坐的是頭等艙,住的是五星級酒店。
她說,畫展的開幕式場面宏大,很多相關政府部門的領導都參加了。從北京回海南後,她在原來700萬元的基礎上又陸續投了1000萬元給沈桂林。“現在覺得那次北京之行實際上是沈爲了掩飾詐騙,讓你感覺他事業做得很大。其後,他說需要一些資金擴大經營,於是,我們參加了北京之行的一些人又繼續給他投錢。”
“我們都是聽朋友介紹認識的,以爲能夠攀上這樣一個大人物,跟着一塊賺錢,改變生活,結果沒想到搞得血本無歸了。”受害人李女士說,這些錢有的是養老錢,甚至還有治病的錢。
李女士說,案發之後她才知道,爲了圈錢,沈桂林把他所有的關係都利用上了。包括他的老鄉、江蘇商會的圈子、長江商學院的圈子以及朋友介紹朋友的圈子。“要是早知道他借錢的面這麼大,大家也不敢把錢給他。”她說。
瘋狂融資致資金鍊斷裂後倉皇出逃
海口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任健說,其實,沈桂林的典當行最初也有業務。但到2009年左右,業務基本上就不做了,沈桂林強力包裝自己,然後騙更多的人給他投資。
據任健介紹,從2010年以後,沈桂林從典當行業轉向投資文化藝術產業,包括辦畫廊、藝術品拍賣等。“首先,他確實對這個領域比較感興趣,另外,這個產業也比較容易造勢,讓更多的人相信他確有實力。”據介紹,沈桂林在北京、上海設立美麗道藝術中心,投入了不少錢,但大都用於包裝他自己,並沒有真正盈利。
除此之外,沈桂林十分注重物質享受,他將集資款用於購買手錶、鑽戒等奢侈品。他爲女友戴某購買鑽戒、瑪莎拉蒂轎車就分別花費200萬元,還爲她購買了一棟價值1000多萬元的別墅。
在這樣惡性循環之下,2013年末,沈桂林的資金鍊徹底斷裂。因擔心事情敗露,他將登記着借款人、借款數目、支付利息等資料的記錄本燒燬,於2013年12月7日從海口出逃到香港,並輾轉泰國曼谷、老撾萬象等地。
“他給出的高額利息就足以把他壓垮。”任健說,沈桂林最後借到的本金大概8個多億,按兩分多的利息,每個月光利息就要支出2000多萬元,而他幾乎什麼收益都沒有,那麼錢從何而來?最後,沈桂林出逃時身上不到100萬元港幣。
沈桂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遇到這樣的事情我確實很緊張,也害怕,不知道該怎麼做。”他說,2013年12月1日,他付了部分利息,但8號要再付近千萬元。而且到年底了,幾個投資人想臨時把資金撤回去,有的是1000萬元,有的是2000萬元,這幾千萬元再加上利息,一下子確實籌不到這麼多資金。“我一下子不知道怎麼辦了,既無法面對大家,也不敢跟任何人商量,於是匆匆出國想回避一下。”
關於燒燬賬本,他說:“我知道資金比較多,如果留下這些賬本,萬一公安機關看到了確實對我不利,當時覺得還是把賬本銷燬比較好。”
記者瞭解到,沈桂林在出逃20天后就回國投案自首。他坦承,這些年表面上看很風光,其實內心壓力很大,過的很辛苦,總擔心有一天資金鍊斷裂,造成公司破產。他後來甚至每個月拿出幾百上千塊錢去買彩票,想賭一賭,希望發生奇蹟中個頭獎,中幾億元把欠的錢還掉。
強化金融監管,警惕高息誘餌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近年來,以各種真實或虛構項目爲載體,以高額利息爲誘餌,以穩賺保本爲“壓驚石”的非法集資案呈高發態勢。
海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李仁君說,爲避免非法集資案的發生,應加強對大額資金的源頭監控。對大額資金的“審查”,商業銀行首先要明確資金來源監控,把好准入關,避免因爲商業銀行之間競爭激烈,對開戶入賬的一些大額資金的來源和走向放鬆警惕,讓初步覈查變成走過場。
據瞭解,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06年制定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在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匯款等業務,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方式向人民銀行的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
然而,據辦案人員介紹,在沈桂林集資詐騙案中,沈桂林在交通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光大銀行等海口市11家商業銀行開設賬戶,動輒近億元的大額資金進出個人賬戶,幾乎沒有一家銀行對此資金有過通報。
此外,李仁君認爲,有關部門的監管也需進一步完善,應加強與公安、商業銀行、法院等部門的協作,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防止監管真空。
不可忽視的是,參與者過度“逐利”的心理成爲非法集資的溫牀。海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副總隊長杜衡提醒,天上不會掉餡餅,羣衆對高息攬金的現象需加強戒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